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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日期:2016/4/5 7:56:53 浏览:271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27,241,30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本公司主营粘胶长丝、粘胶短纤维和氨纶纤维的生产与销售。公司是国内较早进入化纤行业的企业之一,在化纤行业中综合实力名列前茅,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主要产品粘胶纤维是再生纤维素纤维。它以天然纤维素为原料,其制成品具有穿着舒适,染色靓丽,手感柔软、丰满、滑爽,具有优良的悬垂性和蚕丝般的光泽;特别是粘胶纤维所具有的天然纤维的自然属性,更顺应人们在服用领域返璞归真、回归大自然的消费理念。

公司主要产品氨纶纤维是一种综合性能非常优秀的高弹性纤维,在织物和服饰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近年来公司主要产品和优势产品以其良好品质均受到广大用户的青睐。作为一个充分竞争的行业,公司的盈利能力一方面取决于自身的技术研发、产品结构,另一方面还依赖公司在销售、生产、采购方面的成本控制。

2、公司所处的化纤行业具有明显的周期性,宏观经济形势对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十二五”期间,在我国纺织行业需求增长的拉动下,化纤产品市场需求持续增长。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本公司主营粘胶长丝、粘胶短纤维和氨纶纤维的生产与销售。

2015年,公司主要产品粘胶长丝市场运行平稳,粘胶短纤维产销量有所提高,市场价格有所回升,粘胶长丝与粘胶短纤维毛利增加;氨纶纤维市场价格有所下降。在此期间,公司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努力提高市场竞争力,2015年公司经营业绩与上年相比实现较大提升。

报告期内,生产粘胶纤维108,616吨,其中,粘胶长丝46,056吨,粘胶短纤维62,560吨;生产氨纶纤维25,009吨。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06,62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31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勤勉尽责、辛勤工作,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体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公司各项重点工作和重要决策尽心尽责。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对董事会讨论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注重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保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升、完善公司内控管理,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保证了公司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贾保良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韩书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第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决定聘任季玉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2×2万吨超柔软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已按计划建成投产,公司实现了投资项目发展的目标。该项目聚合工艺是采用目前最先进的第四代连续聚合工艺,纺丝工艺全部采用64头纺技术。该项目生产上采用APC先进控制技术及PQM工艺质量管理程序,是氨纶行业新工艺、新技术、数字化、智能化的集中体现,主要生产细旦丝氨纶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年产2×2万吨超柔软氨纶纤维项目二期工程”建设进展顺利。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八届十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增资4000万元,保障了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稳步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新乡市星鹭科技有限公司高档面料项目已按计划投入试生产,目前运营状态良好。

报告期内,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中纺院绿色纤维股份公司”已于2015年6月3日取得营业执照,该公司年产10万吨绿色纤维项目一期工程(1.5万吨/年)进展顺利,该项目预计2016年底建成投入试生产。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是√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是√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邵长金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0日

股票简称:新乡化纤股票代码:000949公告编号:2016—013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3月20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2016年3月30日上午9:30在公司二楼东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三、公司现有董事9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

四、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五、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会议议题

(一)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内容详见2016年4月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1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2016年4月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15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5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308,430.69元人民币,截止2015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总额为344,384,838.76元。

为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保证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5年末总股本1,027,241,303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0.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0,817,239.09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13,567,599.67元滚存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15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较强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公司董事会决定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单位。年度审计费用28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议案

本届高管人员就任期内工作情况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董事会进行了认真考核,通过了对公司高管人员考核结果。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高管人员考核结果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高管人员考核结果客观公正,符合公司实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方案

(内容详见2016年4月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1.在对与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乡白鹭化纤集团包装制品厂、新乡新纤实业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董事邵长金先生、宋德顺先生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在对与新乡双鹭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董事李云生先生、王文新先生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在对与新乡康华精纺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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