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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国税局积极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发布日期:2016/7/28 7:29:18 浏览:495

新乡网讯新乡县国税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采取四项措施积极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强化宣传咨询让纳税人明白办税。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式,开展税法宣传。利用好税法大讲堂,请纳税人进来及时发布新税收政策;走进全县产业集聚区,送税法进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进产业集聚区企业,服务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利用办税服务厅、15936512366热线等传统阵地,开展普惠式、贴近式、定制式宣传;印制发放“便民服务卡”,使纳税人办税一目了然,明白办税。

推进公开办税。向社会公开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税收政策、办税流程、服务时限与承诺、行政审批事项、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税款核定、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

积极征求意见,做好需求调查。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全面收集纳税人关于税收政策、征收管理、纳税服务以及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需求,及时整理、分析、响应,满足纳税人的正当、合理需求。

落实改革制度让纳税人便捷办税。梳理业务流程,提速办税事项。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全面提速业务办理;扩大即办类事项,能够在办税服务厅办结的涉税事项全部即时办结;规范流转类事项办理流程,缩短流转类事项办理时限,简单事项5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事项7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税业务“当月受理、当月审核、当月办理”;目前已将277项涉税业务中的225项确定为即办类事项,占81.2,减少办税环节106个,压缩办税时限967个工作日。

简化办税手续。扩大为纳税人提供的免填单服务范围,将依申请类涉税事项的148种文书中140种实行“免填单”,占涉税文书总数的95。对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实行“一次报送、长期共享”;对采用数字证书认证进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不再要求报送纸质报表资料。

深化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在办税服务厅实行“九统一”,统一窗口功能、办税事宜、服务制度、办税指南、办税设施、岗位职责、区域设置、内外标识、服务礼仪;全员、全程、全环节做好纳税服务,认真落实值班、导税、叫号分流、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预约、延时、提醒等服务制度。

改进管理方式让纳税人满意纳税。改进个体申报纳税。对个体纳税人实行“按季申报、按年调整、报缴合一、银行扣税”的申报纳税方式,简并征期,简化手续,公平透明,批量扣缴。这项举措一年可减轻全县个体申报3200户次。

放宽普通发票领用。扩大发票供应量,放宽发票控制;取消内部流转环节,简化领购程序,推行机打发票,推广自助开票设备,放宽开具限额;取消定额、手工发票逐份核验。一季度,已经调整普通发票使用量约100户次。

规范税收执法让纳税人公平纳税。公开权力清单。凡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应当予以清理的涉税行政审批事项,一律清理到位;公开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实行“阳光审批”。

规范税务人员进户,减轻纳税人负担。统筹进户事项,明确要求无工作任务不得进户,未经指派不得进户,尽最大可能减少对纳税人正常经营的干扰。严格规范纳税评估程序,无风险指标异常不得进行纳税评估;除举报、受托协查、上级批办、纳税评估移交案源及其他法定情形外,对同一纳税人一个纳税年度内评估或稽查只开展一次。

规范税收裁量权。落实全省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按照“合法裁量、合理裁量、公正裁量、程序正当、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裁量权行使程序,不断加强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监督管理,确保合理使用。

坚持依法治税。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行好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落实组织收入原则,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牢固树立“不落实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理念,及时公告税收优惠政策,方便纳税人充受税收优惠。

鼓励依法诚信纳税。开展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正面宣传依法、诚信纳税行为;大力查处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推行“黑名单”制度,加大打击、曝光力度,为诚实守信纳税人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

(国税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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