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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融捷:2021

发布日期:2021/3/22 3:25:01 浏览:1295

集资金3.3亿元用于锂矿精选项目建设。公司将加速推进非公开发行的各项工作,争取募集资金早日到账。

综上,虽然未来两年,公司需要筹措大量资金用于新项目建设,但公司会采取多渠道灵活融资,加上有资金实力雄厚的控股股东支持,公司新项目建设资金筹措不存在问题。

8、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1.31亿元,较期初增长111.27,其中利益共享金5,267万元,较期初增加3,600万元,其他往来款7,866万元,较期初增加7,192万元。请补充披露其他应付款增加的原因,以及利益共享金形成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

【答复】:

一、其他应付款增加原因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明细分类情况如下:

项目明细2020年度(万元)2019年度(万元)增减金额(万元)

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款-3,875-3,875

政府利益共享资金5,26716673600

其他往来7,8666747,192

其他应付款余额中的政府利益共享资金为5,267万元,较期初增加3,600万元。按照公司与政府签订的锂矿开采利益共享协议书,公司在2020年度计提了相应金额的政府利益共享资金。

其他往来中期未余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192万元,主要是矿山公路工程完工结算应付的工程建设款和应付的康定绿色锂产业园项目的土地出让价款余额。

二、政府利益共享金形成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

(一)政府利益共享资金形成的具体原因

为全力推进公司甲基卡锂辉石矿开发,保障甘孜州锂产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平衡产业发展中有关方面的经济利益,甘孜州政府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相互支持、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于2019年2月22日签署了《建立锂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协议

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约定融达锂业在2019年至2023年从锂精矿产品销售收入中提取利益共享资金,支付给甘孜州政府,用于平衡公司锂矿开发中相关各方的经济利益。

(二)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2019年2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融达锂业矿山复工复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该公告披露了融达锂业与甘孜州政府签署了利益共享机制协议书,并披露了协议书的主要内容,详情如下:

“一、关于融达锂业矿产资源正常有序开采

1、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提供优质高效的行政服务,及时帮助乙方解决生产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政务或社会治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为乙方的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切实建立保障乙方矿山稳定持续开发的管理机制、运行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

2、乙方应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环保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确保乙方矿山生产建设等各项经营活动符合规范、科学、有序、安全、环保的原则,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3、在乙方环保安全整改通过验收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尽力促成乙方甲基卡矿山于2019年4月15日前恢复生产。

二、关于融达锂业及甘孜州锂产业发展

1、甲方应从政策扶持、产业促进、资源保障等方面向乙方提供支持,帮助乙方做大做强锂产业。甲方应向乙方及乙方锂产业链上的州外飞地工业园区企业提供优惠政策,在立项、规划、验收等行政审批与商务服务上给予大力支持,对已批准的乙方项目用地在当前政策许可范围内应给予保障。

2、在条件和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乙方应根据甲方制定的《甘孜州锂产业发展规划》要求,不断加大锂产业投资力度,有效扩大采选规模,做好锂产业深加工,全力打造甘孜州锂产业链。

三、关于建立利益共享机制

1、甲乙双方同意实行利益共享。乙方需转让、出卖矿权或股权时,需确保受让人承接乙方在本协议中相应责任和义务,协议内容必须延续,继续有效。

2、在2019年至2023年,乙方从锂精矿产品销售产生的收入中提取利益共

享资金给甲方,并按约定的时间支付。期满后,若乙方仍继续生产,该利益共享机制继续有效。双方另行签订新的协议。

四、关于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支付利益共享资金的,应当以逾期金额为基数,按每逾期一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出现甲方不能保障乙方正常合法经营情况,乙方有权减少或延迟支付共享资金。

五、关于其它条款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三)合理性说明

1、合理性说明

根据协议书的约定,2019年公司锂矿第二季度才复产,故2019年度公司按照生产时间计提政府利益共享资金2,667万元。而2020年度为完整生产年度,公司按锂矿现有产能规模足额计提政府利益共享资金4,000万元,故2020年度公司已按照协议书的约定准确计提了政府利益共享资金。

该利益共享资金是公司在甘孜州开发锂矿资源的同时,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生活环境、造福当地社区和居民的方式之一;公司按照协议书约定计提并支付利益共享资金,具有合理性。

2、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公司2020年度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针对利益共享资金,会计师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并审阅公司子公司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与甘孜州政府签订的《建立锂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协议书》。

2、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益共享资金计算方法,重新计算公司应支付的利益共享资金。

经核查,2020年公司已按合同规定足额计提政府利益共享资金,计提金额真实准确,不存在因少计利益共享资金影响2020年损益的情形。”

关于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年报问询函的回复意见函》。

9、你公司无形资产期末余额为2.72亿元,较期初增加30.7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取得康定绿色锂产业园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请补充说明是否已经为相关资产办理产权证书,如否,请说明产权办理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是否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对资产价值的确认。

【答复】:

一、无形资产增加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形资产期末余额为2.72亿元,较期初增加30.77,主要是取得康定绿色锂产业园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该土地使用权账面金额约7,577万元。

二、产权证书办理情况及对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影响

根据康定市自然资源局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康定市融捷锂业有限公司、康定市天捷建材有限公司、康定市融达锂矿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土地出让价款第二期2,576.8055万元于2021年3月24日之前支付,并约定“受让人应在按本合同约定付清本宗地全部价款后,持本合同和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截至目前,第二期土地出让价款尚未支付,土地产权证书未达办理条件,故尚未办理土地产权证书。公司已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5,000万元,并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第二期价款的支付,公司办理产权证书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一期土地款后,政府已将该土地交付给公司使用,公司已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目前鸳鸯坝绿色锂产业园项目正处于建设前期准备工作阶段,其中康定融捷锂业250万吨/年锂矿精选项目正在开展项目备案及环评等工作,其辅助设施已开始动工建设。因此,该土地使用权的证书暂未办理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

三、资产价值的确认

由于政府已将该土地交付给公司使用,公司已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该土地已达到可预定使用状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并按照合同约定的土地价转让价款7,577万元确认为无形资产的初始账面价值,待该土地使用权证书办理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实际缴纳的相关税款增加该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因此,该土地使用权的证书暂未办理不影响资产价值的确认。

特此公告。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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