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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扬远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6/10/1 22:47:08 浏览:570

新乡扬远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搬迁项目新厂址位于新乡县大召营专业园区(小冀镇片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规划,已经新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营运期主要污染因素有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经过采取可靠的治理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固废能得到妥善处置。(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新乡扬远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刘国强联系电话:0373-5583636(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评价单位:新乡市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地址:新乡市人民路甲2号邮编:453000联系人:程辉联系电话:0373-3670610电子信箱:chenghui19828136@126。com(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工作程序:1、研究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技术文件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工程分析;2、环境影响因素和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3、确定评价等级和实施方案;4、开始环境现状调查同期进行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预测;5、评价环境影响;6、公众参与调查;7、给出评价结论并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主要工作内容:1、工程污染因素分析;2、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3、污染防治措施分析;4、厂址可行性分析等。(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根据本项目建设地点、内容的简介,特征求公众和相关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从公示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采取发传真、寄信或发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新乡市环保局环评科、新乡市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环评中心、新乡扬远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意见。

《新乡扬远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相关参考资料:
环境影响评价 公示、环境影响评价的公示、新乡扬远化工、环境影响评价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生物对环境影响、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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