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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网山西】河南新乡检察院驳回“大学生掏鸟案”家属申诉

发布日期:2016/10/13 2:35:01 浏览:429

近日,河南省市检察院驳回了“河南大学生闫啸天掏鸟获刑”案家属申诉。新乡市检察院审查认为,辉县法院判决、新乡中院刑事裁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处理适当,其家属的申诉理由不成立,不符合立案复查条件。

(责任编辑:许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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