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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河南新乡平原示范区招聘4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4/4/30 18:18:28 浏览:6

来源时间为:2023-06-05

为满足平原示范区用人需求,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现将平原示范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共计划招聘45人(事业编制)。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平原示范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与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如35周岁以下指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以此类推);

5.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为报名人员获得的学历所对应专业,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及资格条件。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6.报考教师岗位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若报名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需上传笔试及面试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

7.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8.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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