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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乡市取消169项证明

发布日期:2017/10/8 15:08:27 浏览:485

来源时间为:2017-09-27

办个营业执照得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孩子上学得提供水费单、电费单等,领取高龄补贴得证明自己还活着……类似这样的证明给老百姓办事带来了诸多困扰,也给证明开具单位带来了额外的负担,今后市民不必为上述情况烦恼了。

9月25日从新乡市审改办了解到,近日,新乡市印发公布了《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和保留基层出具证明事项的决定》,明确取消了169项证明,并公布15项基层组织出具的证明。据了解,此次取消的169项证明,适用于新乡市及4个市辖区(简称市城区),涉及公安、民政、人社、司法等20家单位。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向来是各类奇葩证明、无谓证明的‘重灾区’。”市审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公布的15类基层组织开具的证明,让基层组织知道哪些证明可以开、哪些证明不能开,基层组织开起证明来,心里也会更有底。换句话说,除了这15项证明外,基层组织不再“盖戳”。值得注意的是,今后,新乡市居民到新乡市区以外的地区就业、学习或生活等,所在地要求提供新乡市已取消证明的,各有关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坚持实事求是、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可以继续开具证明,为群众、企业办事创业提供便利。

新乡市还设立了投诉邮箱,jianzhengbianmin@126。com,市民如发现问题,可通过邮箱进行反映,新乡市会将投诉问题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并在两个工作日内,由各主管部门经调查核实后,进行答复。不认真对待民众诉求或逾期不回复的,将启动行政问责程序。

“此次公布取消的这批证明仅是一个开始。”据市审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新乡市将继续取消群众反映强烈、给老百姓办事添堵的无谓证明、奇葩证明、重复证明、无效证明等,今年年底前,还将公布第二批取消证明目录,届时一并公布保留的证明清单。今后,老百姓办事时,仅需要办理保留的证明,其余的证明一律不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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