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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双喜,河南省专职执业律师

发布日期:2017/9/30 8:45:19 浏览:642

来源时间为:2017-08-21

河南师大方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党支部书记。

王双喜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律系,自参加工作以来,长期从事政法工作,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底蕴和丰富的政法工作经验。出于对律师职业宪法和法律的信仰,对律师职业的热爱,毅然辞去公职,成为一名专职律师,以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为宗旨,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己任。

专长领域:民商事纠纷,行政诉讼和刑事辩护等法律事务民事侵权、公司法务、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

王双喜,1980年参军,以优异成绩考入军事院校,逐步成为一名团职干部,长期从事政法工作。在部队工作期间,八次受嘉奖、两次荣立三等功,先后被评为“优秀学员”、“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个人”、“优秀基层干部”、“优秀机关干部”、“集团军优秀共产党员”。

2003年起,从事地方政法工作。从军二十多年,长期从事军队政法工作。顺应军队改革大潮,响应国家号召,转业从事地方政法工作。2008年被河南省表彰为“全省优秀军队转业干部”。

出于对律师职业的信仰,2009年,王双喜出于对宪法和法律的信仰,出于对律师职业的热爱,毅然辞去公职,成为一名专职执业律师。2012年3月被河南省新乡市律师协会表彰为“优秀律师”;2012年7月被河南省司法厅党委表彰为“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6年1月被河南省表彰为“第十一届河南省法律援助十大精品案件承办律师”。

2012年8月15日《新乡日报》法制周刊07版“受雇司机出车祸,经济赔偿如何划定”。2013年7月31日《新乡日报》法制周刊07版“自主择业显风流”。2014年8月13日《新乡日报》法制06版“这个行政处罚决定缘何被撤销”。2014年8月27日《新乡日报》法制07版“职工受工伤,如何维权”。2014年9月10日《新乡日报》法制07版“我的存款还能要回来吗”

报道。2016年1月7日《河南法制报》03版“提升案件质量,惠及更多群众暨第十一届河南省法律援助十大精品案件评选揭晓”。2017年7月10日《河南日报》16版“我骄傲,我曾经当过兵”。2017年7月19日《新乡日报》法制06版“‘双喜’临门”

2016年5月,代理郜仁华请求撤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2016)豫0711行初5号行政判决、确认河南省卫辉市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违法上诉案,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9月5日作出(2016)豫07行终127号行政判决书,支持了郜仁华的上诉请求。2016年6月~2017年1月代理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与李兴银违法行政、行政赔偿系列案件,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作出(2016)豫03行初36号行政裁定书、(2016)豫03行赔初2号行政裁定书,全部支持了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的抗辩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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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律师和执业律师、王双喜、链家王双喜、山东大学 王双喜、山西忻州军分区王双喜、天津东云兴王双喜、广安 王双喜、空军王双喜简历、王双喜少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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