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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新乡县】关于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期间暂停办理业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4/11 21:04:56 浏览:195

来源时间为:2021-6-16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为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6月29日(周二)9时起,暂停全市(含卫辉市、辉县市、新乡县、获嘉县、原阳县、延津县、封丘县管理站、平原新区、县行政服务中心等各公积金办理窗口)归集、提取、贷款柜面业务。同时关闭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豫事办、支付宝和政务服务网等互联网业务办理渠道。二、7月2日(周五)9时起柜面业务恢复正常办理。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豫事办、支付宝和政务服务网等互联网业务办理渠道均重新开启。因暂停业务服务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致电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0373-12329进行咨询。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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