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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日期:2023/5/4 14:44:08 浏览:219

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决议有效期决议

有效期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特此公告。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089证券简称:拓新药业公告编号:2023-053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杨邵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杨邵华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杨邵华先生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杨邵华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杨邵华先生简历

199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材料技术专业研究生学历,助理级工程师。2012年9月至2016年7月,于郑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学习;2017年1月至2019年1月,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材料技术专业硕士学习;2019年11月-2022年3月,任公司行政管理部管理员、设备部技术员、研发中心研究员;2022年3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2年8月19日至今,任公司子公司河南省核苷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9月至今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原民营企业家培训计划高端培训班进修学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邵华先生持有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8万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西宁(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子女。与持有公司其他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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