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新乡 > 下设单位 > 正文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日期:2023/5/4 14:44:08 浏览:218

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0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实例表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6涉及董监高2023年度薪酬,公司关联股东杨西宁、蔡玉瑛、王秀强、阎业海、新乡市伊沃斯商贸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议案10、11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2年5月15日(星期一)的上午8:30-11:30和下午13:30-17:0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2年5月15(星期一)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科隆大道515号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45300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5月15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至公司),股东请仔细填写《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5、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阎业海

联系电话:0373-6351918

传真:0373-6351918

联系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科隆大道515号

邮编:453000

联系邮件:tuoxinyyh@163。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2、登记表格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89,投票简称:拓新投票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100代表总议案,1.00代表议案一,2.00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

(2)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YPERLINK“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http://wltp。cninfo。com.

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注: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尚需填写附件三《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至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人证件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弃权”所相应地方填“√”。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4、受托人应按照股东大会通知准备相应的登记材料,并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时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证券代码:301089证券简称:拓新药业公告编号:2023-052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就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最新下设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