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核后一致认为: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所披露的内容予以确认。
高管人员:
宋德顺王文新李云生韩书发
朱学新曹俊友季玉栋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10月25日
责任编辑:cnfol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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