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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

发布日期:2024/2/9 10:35:30 浏览:12

来源时间为:2023-11-01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新乡市人民政府印发《新乡市推动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到2025年,全市细颗粒物浓度低于44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7.5,重污染天数比例不高于1.5;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70,劣V类水体和县级城市、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新乡建设取得新成效。全文如下: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2023年9月20日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新乡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河南省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豫政办〔2023〕3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守牢法律法规、环保标准、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个底线”,严把准入、执法、督察问责“三个关口”,强化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新乡。

二、主要目标

全面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到2025年,全市细颗粒物浓度低于44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7.5,重污染天数比例不高于1.5;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70,劣V类水体和县级城市、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新乡建设取得新成效。

三、重点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战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安排部署,着力解决制约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结构性、根源性问题,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突出抓好“十大行动”。

(一)县(市、区)空气质量提升进位行动

1.推进空气质量排名进位。到2025年,我市稳定退出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后10名并力争提升排名位次。各县(市、区)要制定在全省88个省辖市所辖区、103个县(市、区)中排名提升进位方案,明确进位目标,逐年实现进位。红旗区、高新区确保不进入省辖市所辖区排名后15名,长垣市、封丘县、延津县确保不进入全省县(市、区)排名后15名。到2025年,经开区、凤泉区、牧野区、卫滨区稳步退出省辖市所辖区排名后15名并力争提升排名位次,卫辉市、辉县市、新乡县、获嘉县稳步退出全省县(市、区)排名后15位并力争提升排名位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交通运输清洁行动

2.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制定我市新能源车替代激励政策。市、县两级城市建成区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环卫车、巡游出租车和接入平台的网约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除特殊需求外,各级党政机关每年新增、更新公务用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到2025年,除应急车辆外,全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和城市建成区的载货汽车(含渣土运输车、水泥罐车、物流车)、邮政用车、市政环卫车、网约出租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国有企业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货车运输,场区内全部使用新能源或国三及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市工信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机关事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推进“公转铁”。补齐工矿企业、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短板,积极推进河南晋开集团延化化工有限公司专用铁路线等项目建设。新建及迁建煤炭、矿石等大宗货物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区,原则上采用铁路或管道运输,推进共线共用,不具备铁路运输条件的,使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到就近的铁路货场或具备铁路专用线的物流园区、物流集散地运输。到2025年,全市铁路货运量(含发送和到达)较2021年增加400万吨以上;推进多式联运、大宗货物“散改集”,集装箱公铁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火电、化工、煤炭等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车务段配合)

(三)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行动

4.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有序推进太阳能(“光伏 ”基地)、地热能、生物质能、农村沼气发展,合理布局城市垃圾发电规模。到2025年,全市风能、光伏、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并网容量200万千瓦以上,新乡县、封丘县、原阳县、延津县、平原示范区等地累计实现地热能供暖面积300万平方米以上。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16以上。(市发改委牵头,市资源规划局、水利局、城管局等部门配合)

5.优化煤电项目布局。推进煤电“以大代小”“以新换旧”容量替代建设。到2024年年底,关停整合30万千瓦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合理半径范围内的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稳妥有序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具备上网条件的现役自备燃煤机组(含煤与其他燃料混烧机组)纳入电网统一调度。(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配合)

6.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2024年年底前,推进新乡鑫瑞达陶瓷有限公司2台煤气发生炉淘汰,全市基本完成分散建设的燃料类煤气发生炉的清洁能源替代,或者采取园区(集群)集中供气供热、分散使用的方式。大力推进电能替代煤炭,在不影响民生用气稳定、已落实合同气源的前提下,稳妥有序引导以气代煤。到2025年,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等工业炉窑改用清洁低碳能源,完成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发生炉新型煤气化工艺改造。(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业行业升级改造行动

7.推进重点行业。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持续推进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治理,2024年年底前,完成卫辉市春江水泥有限公司、卫辉市天瑞水泥有限公司、河南省环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辉县市山水水泥有限公司、新乡市李固水泥有限公司、新乡市黄河白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不含矿山)超低排放改造,确保全市水泥企业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稳定达到超低排放要求。新改扩建(含搬迁)水泥项目应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推进水泥企业大宗货物“铁路专用线 新能源重卡接驳”运输方式,2025年9月底前,完成水泥企业清洁运输超低排放改造。强化臭氧和细颗粒物协同控制,以水泥、砖瓦窑、玻璃、陶瓷、碳素、耐火材料、石灰窑等行业工业窑炉为重点,通过实施深度治理,全面提升污染物治理设施、无组织排放管控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管理水平;推进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涉VOCs行业源头替代、无组织排放控制和低效治理设施提质升级,着力解决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突出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交通运输局配合)

8.建立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清单。全面排查重点行业企业原辅料及能源利用、生产工艺及装备、污染治理技术、污染物排放、无组织排放治理、在线监控及清洁运输等现状情况。2023年10月底前,完成电力、水泥、陶瓷、耐火材料、砖瓦窑等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清单编制并逐年完善,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精准科学依据,提升工业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9.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耐火材料、石灰、有色、铸造、矿石采选、化工、包装印刷、家具制造、人造板、碳素、制鞋等行业企业集中地方要制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分类实施淘汰关停、搬迁入园、就地改造,切实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环境治理水平。2023年年底前,完成卫辉市铁西化工专业园区、辉县市孟庄产业集聚区、辉县市洪州工业园区、获嘉县产业集聚区、获嘉县楼村精细化工新材料专业园区、延津县产业集聚区、新乡市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等7个产业集聚区综合整治“回头看”工作。全市原则上不再新增化工园区,现有化工园区制定“一园一策”绿色化升级改造方案,2024年年底前,完成生产工艺、产能规模、能耗水平、燃料类型、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升改造任务,建立挥发性有机物管控平台;到2025年,力争配备专业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独立建设或依托骨干企业)及专管或明管输送的配套管网。(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快淘汰落后低效产能。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按照《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最新修订本,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依法依规淘汰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高、治理难度大以及产能过剩行业的工艺和装备,实施落后产能“动态清零”。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黑臭水体消除行动

11.推进黑臭水体治理。把黑臭水体治理纳入河湖长制重点工作,巩固我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坚决遏制返黑返臭。对已完成整治的18条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治理成效,实现“长制久清”。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行动,加快推动县城建成区及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建立治理台账,制定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到2025年,县城建成区、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市城管局、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水利局、农业农村局配合)

12.提升成效。健全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机制,明确责任部门、运维主体、资金来源和监督管理办法,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持续推进“城市里子工程”建设,实施市区管网清淤疏浚和错混接改造工程,开展主次干道污雨水管网修复整治,加快推动城市排水系统溢流污染控制,显著降低雨天排污强度。2025年年底前,主城区及县城建成区基本实现雨污分流。城镇污水处理厂已经满负荷运行或基本满负荷运行的县(市、区),要尽快谋划建设新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其中卫辉市向阳桥污水处理厂、新乡县大召营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要于2023年年底前建成投运;2023年年底前,长垣市、原阳县要完成新建污水处理厂选址和可研批复工作,辉县市共城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完成原址扩建的可研批复和前期准备工作。2025年年底前,城市和县城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对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低于100毫克/升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制定“一厂一策”整改方案,增强运行稳定性。(市城管局、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配合)

(六)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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