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新乡 > 企业单位 > 正文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日期:2022/4/9 18:00:33 浏览:800

发生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8,455.34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8,455.34万元。将继续用于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0949证券简称:新乡化纤公告编号:2022-013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5,126,393.20元人民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5,595,831.62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655,300,430.81元,减支付2020年度普通股股利12,576,560.49元,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1,872,254,431.90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1年末总股本1,466,727,778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46,672,777.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2020一2022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公开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股东配售股份。”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相关审议和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2年4月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6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二)本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6日

证券代码:000949证券简称:新乡化纤公告编号:2022-015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6日,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当前经营情况,会议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014.3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本议案涉及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0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377,296,814股,发行价格为不低于每股4.21元。截止2021年6月10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9,071,729股,实际发行价格每股4.74元,募集资金总额990,999,995.46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验费、律师费、发行登记费等发行费用(含税金额)18,932,353.1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2,067,642.3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16-00003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分别于2013年12月27日、2014年1月24日经公司第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营业部于2021年7月1日共同签署了《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公司在该银行开设了1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公司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实际履行不存在问题。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止2022年4月6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储账户中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基本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本项目建成后,公司新增年产1.5万吨15D有光或半透明氨纶丝和年产1.5万吨20D有光或半透明氨纶丝的产能。

根据《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本项目总投资104,800.30万元,建设工期从2020年9月至2022年3月,建设周期18个月。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项目的相关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二)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节余的募集资金为8,014.3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目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

(三)出现节余的原因分析

1、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等款项,同时留存部分工程项目质保金,导致募集资金部分节余。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确保项目效益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谨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成本。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及影响

鉴于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公司拟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014.3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最新企业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