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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日期:2022/4/9 18:00:33 浏览:802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规范运作、加强管理、防范风险及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内容详见2022年4月8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九)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2年度生产经营需求,拟向19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83.8亿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最终额度及期限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及发展实际需要,分别实施各项融资业务。以下授信期限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审议《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2022年4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2年4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二)审议《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办理资产抵押贷款的议案》

公司为取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平原支行不超16,200万元人民币流资贷款,拟用位于新乡市凤泉区锦园路南段两宗土地(土地证号:新国用〈2004〉第0050009号、新国用〈2004〉第0050010号,土地账面原值33,224,456.55元、账面净值21,634,379.12元)及两宗土地上的19处房产(房产证号:房权证字第2004500205号、第2004500206号、第2004500207号、第2004500208号、第2004500209号、第2005500217号、第2005500218号、第2005500224号、第2005500225号、第2005500226号、第2005500227号、第2005500228号、第2005101427号、第2005101428号、第2005101429号、第2005101430号、第2005101431号、第2005101432号、第201430068号。以上房产账面原值15,199.87万元、账面净值5,458.42万元,房地产评估值17,804.32万元)抵押给上述银行,抵押期限三年。

包括以上抵押贷款业务,截止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本公司抵押资金净值合计为86.363.39万元,占2021年经审计的总资产1,124,588.48万元的7.68。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三)审议《关于新区酸站和新区二原液部分设备报废处置的议案》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考虑到公司新区酸站和新区二原液系统与公司现有纺丝工艺的配套及运行效率等因素,公司拟对新区酸站和新区二原液系统部分设备进行报废处置。本次报废涉及的相关资产净值为1,190.84万元,预计处置后的净损益对2022年度净利润影响不大。

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处置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四)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2022年4月8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五)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确定2022年4月28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2022年4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6日

证券代码:000949证券简称:新乡化纤公告编号:2022-016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9: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新乡市红旗区新长路与经八路交叉口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新区办公楼50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会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1.公司已对提案进行编码,详见表一;

2.本次股东大会已经针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3.除总议案以外,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按1.00、2.00的格式顺序且不重复地排列;

4.本次股东大会无互斥提案,不含需逐项表决的议案,不含需分类表决的提案;

5.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征集事项。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于股权登记日下午股票交易收市时持有“新乡化纤”股票的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采用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亦可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2.登记时间

2022年4月27日9:00-15:00。

3.登记地点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新长路与经八路交叉口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新长路南侧;

(2)电话号码:0373-3978966;

(3)传真号码:0373-3911359;

(4)电子邮箱:000949@bailu。cn;

(5)联系人:童心;

(6)会议时间为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49”,投票简称为“新纤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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