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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2013年破获发票犯罪涉案金额逾500亿元

发布日期:2023/7/24 21:04:03 浏览:38

新华社北京1月7日电(记者白阳、邹伟)记者7日从公安部获悉,在2013年由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开展的打击整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全国公安、税务机关共破获各类发票犯罪案件10043起,涉案金额519.57亿元,累计查补入库税款49.28亿元。公安部同日发布了2013年发票违法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广东深圳“7·18”特大虚开骗税案

2013年3月,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根据税务机关移交的线索,立案侦查“7·18”骗取出口退税案。5月27日,公安部部署广东、福建、江苏、江西、甘肃等涉案地公安机关核查相关线索,并于6月19日以广东深圳为主战场,在福建、江苏等地同时开展收网行动,成功打掉了以张某、薛某某、谢某某、卓某某为首的4个特大骗税团伙,捣毁窝点26个,查扣作案电脑25台,查获近百家涉案企业的各类票证超过5吨,挽回经济损失1亿余元。

案例二:上海某羊绒制品公司骗税案

上海市公安机关根据工作中发现的线索,立案侦查某羊绒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逐渐查明了以黄某某、陈某等人为首的特大犯罪团伙。

2013年5月27日,公安部部署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青海、宁夏等涉案地开展线索核查,并于6月13日以上海为主战场,在7个涉案地同时开展收网行动,共破案10起,涉案发票价税合计70亿余元,挽回经济损失1亿余元。

案例三:江苏扬州“1·22”虚开骗税案

江苏省扬州市公安机关根据税务部门移送的线索,立案侦查“1·22”骗取出口退税案,并逐渐查明一涉及17个省区市的特大虚开、骗税犯罪团伙。2013年8月27日,公安部部署涉案地公安机关开展线索核查,9月12日,以江苏扬州为主战场,在湖南等17地同时开展收网行动,共破案15起,涉案金额18亿余元,挽回经济损失1252万元,查获会计凭证、印章、银行卡、网银U盾、电脑等大量物证。

案例四:浙江诸暨“9·27”虚开骗税案

浙江省诸暨市公安机关根据工作线索,立案侦查“9·27”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13年5月29日,公安部部署相关涉案地开展线索核查,6月18日,以浙江为主战地,在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河南、陕西等地同时开展收网行动,共破案11起,涉案金额22.6亿元,挽回经济损失6400余万元。

案例五:上海“4·1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3年4月,上海公安机关根据工作中发现的线索,立案侦查“4·1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并逐渐查明一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团伙。7月16日,专案组在上海、浙江两地同时行动,捣毁开票窝点10余处,查询冻结涉案银行账户1000余个,查扣作案工具税控机30余台、电脑40余台,涉案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40亿余元,税款5亿余元。

案例六:河南登封“10·9”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河南省登封市公安机关根据税务机关移交的线索,立案侦查“10·9”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13年5月27日,公安部部署相关涉案地开展核查工作,6月13日,以河南为主战地,在上海、江苏、安徽等地同时开展收网行动,共破案44起,涉案金额2.6亿元,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案例七:湖北武汉刘某某等制售假发票案

湖北省武汉市公安机关根据工作中发现的线索,对刘某某等制售假发票案立案侦查。2013年9月24日,武汉市公安机关主动出击,成功破获该案,一举打掉大型假发票印制窝点1个、储藏窝点3个,查获假发票320万份,缴获2台大型印刷机和一批制假设备。

案例八:江西景德镇戴某某等制售假发票案

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安机关根据工作中发现的线索,对戴某某等制售假发票案立案侦查。2013年9月16日,公安部部署涉案地公安机关开展线索核查,并于10月9日以景德镇为主战场,在上海、福建、广东等地开展统一收网行动,共捣毁大型印制窝点1处,缴获假发票297万份,查获胶印机、切割机、菲林版、晒版机等大型制假设备及纸张、油墨等大量制假材料。

案例九:河南新乡“6·02”特大制售假发票案

2013年5月,河南省新乡市公安机关根据工作线索,发现一个以陈某为首的非法制售假“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犯罪团伙,并于6月27日以新乡为主战场,在全国28个省区市同时开展收网行动,共破获案件53起,捣毁制假窝点43个,缴获假“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成品、半成品147万余份和大量制假设备。

案例十:广东深圳刘某某等制售假发票案

广东省深圳市公安机关根据工作中发现的线索,对刘某某等制售假发票案立案侦查。2013年7月31日,深圳市公安机关对6个制造假发票窝点同时开展收网行动,缴获各类假发票48万余份、菲林版2万余套、大型印刷机7台、打印机3台以及大量制假设备。8月1日,公安机关顺线出击,又捣毁一处印制假发票地下工厂,现场缴获各类假发票200余万份和大量制假设备。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涉税违法犯罪活动职业化、专业化、跨地域、链条长的趋势,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将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营改增”试点行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和制售假发票犯罪,同时密切关注“营改增”试点行业税负变动情况,加强纳税评估,强化税源监控,及时防范虚开、骗税风险,为税制改革深入推进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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