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经四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冒充大学生通过网络聊天方式实施“淘宝加盟”诈骗的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27名,从中带破800余起案件,涉及全国28个省市,涉案金额100余万元。
今年1月份,家住延津县城区的孙某通过网络认识一昵称名为“仙女涵”的网友,对方自称是上海某大学的在校大学生,随后二人常通过网络联系,关系也日益亲密。在一次聊天过程中,“仙女涵”想让孙某做自己的男朋友,并称自己有亲戚在河南省一电子公司上班,自己就在电子公司兼职一淘宝店,希望孙某加盟电子公司兼职挣钱,为二人的未来做打算。期间,“仙女涵”还向孙某介绍了公司的四种套餐优惠政策,其中1980元为VIP套餐,收益也最高。当时正被“恋爱”这块馅饼砸晕的孙某也没有想太多,便按照对方要求向其转帐1980元,可是转了账之后孙某却发现自己立即被对方拉黑了,这时孙某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于是便立即报警。
延津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针对孙某提供的相关信息,迅速对案件进行侦查,发现该案是一伙组织、分工明确的诈骗团伙所为。经过长达4个月的蹲守布控、调取分析银行卡账单和监控等工作,民警终于将该团伙结构、作案手段等有关情况彻底查明。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伙同闫某、周某、张某等人利用其在郑州学来的诈骗手法,在郑州、延津、新乡市区等地多次变换作案地点,以河南省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幌子,通过朋友介绍方式招募员工,并组织培训员工学习骗术,形成老板、主管、员工的三级管理模式。5月5日,延津县公安局集中优势警力,在延津县城区某小区临街房内一举将犯罪嫌疑人张某等27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现场缴获作案电脑32台、手机34部。
据办案民警介绍,该犯罪团伙成员利用网络冒充在校女大学生,在以谈恋爱为名获取男被害人的信任后便会谎称自己已在网上经营淘宝店十分挣钱,诱骗被害人加盟其所在的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继而让对方缴纳1480元、1580元、1880元、1980元不等的加盟费和推广费,以此非法获利。待骗取对方费用后由员工、主管和老板三级管理人员分别获得现金提成。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细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