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新乡 > 百姓生活 > 正文

关于征集新乡市2017年拟办民生工程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30 1:23:40 浏览:466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大型企业和大专院校,各人民团体:

市委、市政府决定,2017年继续从全市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再实施一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民生工程。为拟定好2017年民生工程,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确保民生工程更加符合民意、更加富有成效,现面向你们公开征集2017年拟办民生工程事项,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拟办民生工程的原则(一)市财力可承受原则。拟办民生工程应充分考虑市财力因素,将民生工程能否办结与财力支出能力结合起来。(二)年度可评价性原则。拟办民生工程内容要具体,尽量体现指标化,便于年终考评。(三)惠民和济贫原则。拟办民生工程要惠及大众,或从扶贫济困角度出发,体现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四)限期可完成性原则。拟办民生工程应考虑办结时限,原则上办结期限为2017年度。

二、拟办民生工程的内容拟办民生工程的主要内容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最直接、最现实民生问题,主要包括就业再就业、支农惠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经济发展、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城市建设、环境治理、食品药品安全、困难群体救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

三、征集民生工程的渠道(一)新闻媒体征集渠道。市委宣传部负责,通过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征集民生工程意见和建议。各新闻单位要开辟专栏,指定接待人,公布热线电话,做好记录,及时汇总。(二)领导信函和“市长信箱”征集渠道。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领导信函及“市长信箱”的同志要认真梳理,分类整理,分析甄别出带有普遍性、共性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拟办民生工程意见和建议。(三)“人民来信”和信访接待征集渠道。市委群工部(市信访局)要在认真分析和总结信访工作的基础上,对于群众反映问题比较尖锐且涉及大众利益的事情进行梳理,提出拟办民生工程意见和建议。(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征集渠道。市人大办公室和市政协办公室要通过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放问卷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意见、建议,汇总后,提出拟办民生工程的意见和建议。(五)各县(市、区)、市直机关各单位征集渠道。各县(市、区)和市直机关各单位要注重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在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内征集意见和建议,提出拟办民生工程事项。

四、拟办民生工程征集时间2016年11月25日——2016年12月15日。

五、报送要求(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人,专题安排部署这项工作,对征集到的意见及建议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和筛选,整理出拟办民生工程事项。(二)2016年12月15日前,党群系统要将拟办民生工程事项报送市委督查室(行政大楼1号楼308房间,电话3696161);政府系统及其他部门要将拟办民生工程事项报送市政府督查室(行政大楼1号楼201房间,电话3696012)。各单位报送的拟办民生工程要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一式两份,同时附电子版)。

《关于征集新乡市2017年拟办民生工程事项的通知》相关参考资料:
2017年民生新政、2017 征集、民生银行2017面试、2017 征集 春联、2017国考注意事项、民生实事 征集、2017年高考注意事项、2017年1月重要事项、新乡市起重机厂

最新百姓生活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