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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探索公租房租售并举公租房住久了可买下-新乡公租房

发布日期:2015/11/15 12:31:58 浏览:703

参照周边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或按照评估价格确定,市、县级政府可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保障对象的承受能力,给予一定优惠。具体销售价格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并报当地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不得在标示价格之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保障对象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由原产权人从出售收入中列支缴存。


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前按照廉租住房立项建设并实行租售并举的,产权处置与管理仍按原规定及合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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