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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乡市为红色旅游农家宾馆定标准

发布日期:2016/7/5 7:45:28 浏览:471

近日,新乡市召开了红色旅游工作推进会,并为新乡市红色旅游农家宾馆定标准,除了具备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得满足一些其他的服务、住宿、餐饮等设施方面的条件和要求。

为提升全市红色旅游品质,打造红色旅游品牌,新乡市对红色旅游农家宾馆接待基本条件和要求进行了一系列的规定。农家宾馆是指以农民家庭为接待单位,以旅游景区(点)和生态、观光农业为依托,以田园风光和农家生活方式为特色,以休闲度假、观光娱乐和劳作体验为内容,为游客提供食宿及旅游活动的接待场所。按其功能划分为餐饮型和食宿型两类农家宾馆。

根据要求,作为农家宾馆必须具备相应的接待基本条件。这些基本条件包括:按照国家规定,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法律规定住宿服务需提供的有效证件;以及接待家庭成员身体健康,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服务人员有健康证等。

除了一些接待基本条件外,农家宾馆还要符合相应的服务设施要求。比如,庭院进行硬化处理,干净、整洁,有男女分设的水冲式公共卫生间,有专用的垃圾收集、运输设备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等。在住宿方面,农家宾馆要具备至少可提供出租的客房5间以上(只提供餐饮服务的除外),客房人均居住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客房内除了干净、卫生、方便上网外,还应每天全面整理一次,并应客人要求随时清扫整理房间,床单、被单等室内用品做到一客一换。餐饮基本设施则要求农家宾馆至少要有20个以上接待餐位,餐厅就餐环境整洁,桌、椅、餐具等设施无破损,无油污;餐厅备餐柜要干净整洁,餐饮具分类存放,厨房整洁卫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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