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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发布日期:2024/2/6 9:05:50 浏览:7

来源时间为:2023-7-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名称:天力锂能,证券代码:301152)于2023年7月18日、2023年7月19日、2023年7月20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已于2023年7月14日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亏损6000万元-80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50.98-167.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亏损7200-92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63.91-181.67。

2、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有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除已披露信息外,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本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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