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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2年市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发布日期:2023/4/3 15:54:19 浏览:44

来源时间为:2023-03-31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2023年3月31日,河南省新乡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2年市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2022年,该局组织完成了对水泥、家用电器、电线电缆等48种产品质量的市级监督抽查,共抽样检验了370家企业生产销售的453批次产品,发现2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一、符合标准要求产品

2022年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符合标准要求产品共431批次,其中,儿童服装、水泥、配装眼镜等34种产品未发现不符合标准要求情况。

二、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

2022年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共22批次,其中,休闲服1批次、消防产品1批次、电动自行车1批次、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1批次、液化气2批次、带肋钢筋1批次、老年帽子2批次、老年鞋子1批次、电热毯1批次、电暖气1批次、家用燃气具3批次、燃气灶具管1批次、非医用口罩4批次,成品油2批次。

(一)休闲服。本次共抽查了红旗区、卫滨区、牧野区、辉县市等4个区(市)9家企业销售的15批次休闲服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1.李慧玲(标称生产企业:深圳市金盾服装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T恤(规格型号54),不合格项目:纤维。

(二)消防产品。本次共抽查了获嘉县、新乡县、原阳县等3个县8家企业销售的8批次休闲服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1.原阳县金祥消防器材销售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河南火博士消防器材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规格型号MFZ/ABC4),不合格项目:干粉灭火剂性能试验(第一主要组分含量)。

(三)电动自行车。本次共抽查了红旗区3家企业销售的3批电动自行车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1.新乡市红旗区小勇车行(标称生产企业:邦德渤海电动科技(常州)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邦德富士达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T018Z),不合格项目:车速限制、车速提示音。

(四)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本次共抽查了红旗区、延津县等2个区(县)5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1.新乡市昌达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建筑用金属面岩棉绝热夹芯板(规格型号3000mm×950mm×50mm),不合格项目:耐火极限。

(五)液化气。本次共抽查了红旗区、牧野区、辉县市、卫辉市、获嘉县、封丘县等6个县(市、区)8家企业销售的8批次液化气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1.新乡市新兴燃气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液化石油气(规格型号商品丙丁烷混合物),不合格项目:组分。

2.新乡市城西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1批次液化石油气(规格型号商品丙丁烷混合物),不合格项目:组分。

(六)带肋钢筋。本次共抽查了红旗区、牧野区、卫辉市、辉县市、封丘县等5个县(市、区)8家企业销售的8批次休闲服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1.新乡市凯嘉商贸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荆州市群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标称))销售的1批次热轧带肋钢筋(规格型号HRB400E14mm),不合格项目:尺寸中横肋末端间隙。

(七)老年帽子。本次共抽查了红旗区、卫滨区、牧野区、等3个区6家企业销售的6批次老年帽子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1.新乡市牧野区孙倩倩三福服饰店(标称生产企业:广州新斐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帽子(规格型号57-58cm),不合格项目:纤维含量(表层)。

2.新乡市牧野区陶敬平服饰店(标称生产企业:义乌市尚欣服饰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贝雷帽(规格型号57cm),不合格项目:纤维含量。

(八)老年鞋子。本次共抽查了红旗区、卫滨区、牧野区、等3个区6家企业销售的6批次老年鞋子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1.王萍萍(标称生产企业:北京足间舞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布鞋(规格型号40、42),不合格项目:外底耐磨性能。

(九)电热毯。本次共抽查了红旗区、经开区等2个区3家企业销售的5批次电热毯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1.新乡市红旗区春天里生活超市(标称生产企业:邦石家庄冉琪电热毯有限公司(标称))销售的1批次精品电热毯(规格型号TT1800×1500mm-6X220V145W),不合格项目:输入功率,非正常工作(5层折叠试验),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十)电暖气。本次共抽查了红旗区4家企业销售的6批次电暖气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1.河南茵悅商贸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揭阳市汇美达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暖风机(规格型号JUNBA233),不合格项目: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十一)家用燃气具。本次共抽查了牧野区、经开区、新乡县等3个区(县)4家企业销售的10批次家用燃气具产品,其中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1.新乡县小冀镇锦鸿家电商行(标称生产企业:广东顺德家家喜电器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家用燃气灶具(规格型号JZY-AT),一般结构(端部有毛刺、无熄火保护装置)。

2.新乡县小冀镇民富厨具经营部(标称生产企业:上海华生厨卫电器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家用安全燃气灶具(规格型号沼气115内旋),不合格项目:一般结构(端部有毛刺、无熄火保护装置)。

3.新乡县小冀镇民富厨具经营部(标称生产企业:佛山市前乐电器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家用燃气灶具(规格型号JZY-58A),不合格项目:一般结构(端部有毛刺、无熄火保护装置)。

(十二)燃气灶具管。本次共抽查了新乡县8家企业销售的10批次燃气灶具管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1.新乡县小冀镇永忠水暖电料经销部(标称生产企业:杭州江奇机械管件厂)销售的1批次防爆铠装管/燃气灶具管(规格型号150cm),不合格项目:标志(无规格、产品标准号、制造季度、和年份、使用期限)。

(十三)非医用口罩。本次共抽查了红旗区、卫辉市、辉县市等3个区(市)4家企业生产销售的6批次非医用口罩产品,其中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1.河南新时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水刺布防护口罩(规格型号OMYY070175mm×95mm(允差±5))。不合格项目:过滤效果,防护效果。

2.辉县市金城量贩有限公司灶君庙店(标称生产企业:河南后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一次性使用口罩(非医用)(规格型号17.5cm×9.5cm),不合格项目:过滤效果、防护效果。

3.卫辉市今东方生活广场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武进区礼嘉锦尚卫生用品厂)销售的1批次儿童一次性使用口罩(F)(规格型号14.5×9.5cm允差±5),不合格项目:防护效果(NaCI颗粒物)、颗粒物过滤效果。

4.卫辉市建业商贸有限公司卫洲路购物店(标称生产企业:义乌市启迪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一次性口罩(非医用)(规格型号10只),不合格项目:过滤效果,防护效果。。

(十四)成品油。本次共抽查了卫辉市、长垣市、延津县等3个市(县)6家企业销售的12批次成品油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1.延津县丰源加油站销售的0#车用柴油(规格型号0#),不合格项目:硫含量、闪点(闭口)。

2.延津县班枣如意加油站销售的92#(E10)车用乙醇汽油(规格型号92#(E10)),不合格项目:硫含量。

三、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管局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涉及市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责成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理;涉及其他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抽查中发现的不符合标准较多的产品,市局将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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