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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一地关于开展户外广告及门头牌匾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7/9 20:20:34 浏览:152

来源时间为:2022-3-10

沿街各门店、经营商户:为加强和规范我市户外广告及门头牌匾的设置管理,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美化城市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及创建文明城市指挥部的工作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新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新乡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各类户外广告及门头牌匾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5月10日

二、整治范围

城区主次干道沿街各经营商户。

三、整治内容

(一)未按许可规定设置和超过批准时限设置的;

(二)沿街陈旧破损、存在较大安全、消防隐患;有碍观瞻、与建筑物风格不相协调的;

(三)凸出建(构)筑墙外设置的竖式广告牌匾、门头牌匾、沿街店铺门窗和墙体上张贴的图文广告和沿街乱贴、乱画广告;

(四)“一店多招”、“多层多招”设置店招标牌设施的;

(五)画面污损、褪色、字体残缺的;

(六)光电显示类户外广告出现断亮、残损的;

(七)其他违反城市容貌标准需拆除的户外广告、门头牌匾。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违法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门头牌匾,产权所有人、广告设置人(单位)及使用人应于2022年3月20日前进行自行整改和拆除,逾期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四、责任追究

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知

卫辉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3月7日来源:卫辉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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