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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红旗区司法局五项举措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发布日期:2016/12/27 12:48:23 浏览:513

一是依法规范操作。对每个矫正对象必须按规定做到“六个一”,即“建立一份档案、签订一个矫正小组、制订一个矫正方案、发放一本《社区矫正学习手册》、每周报到一次、每月汇报谈话一次”。二是运用现代科技技术增强社区矫正管理手段。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了手机定位信息管理,24小时掌控矫正人员行踪,并严格执行请销假手续,有效遏制社区矫正人员越界、脱管、漏管现象。三是努力提高矫正队伍执法水平。加强对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的教育,组织教育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四是创新工作方法,实行人性化矫正。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

一是依法规范操作。对每个矫正对象必须按规定做到“六个一”,即“建立一份档案、签订一个矫正小组、制订一个矫正方案、发放一本《社区矫正学习手册》、每周报到一次、每月汇报谈话一次”。二是运用现代科技技术增强社区矫正管理手段。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了手机定位信息管理,24小时掌控矫正人员行踪,并严格执行请销假手续,有效遏制社区矫正人员越界、脱管、漏管现象。三是努力提高矫正队伍执法水平。加强对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的教育,组织教育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四是创新工作方法,实行人性化矫正。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家庭状况和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帮助解决在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除严格实行“每月8小时”集中学习制度外,创造性推出“流动性学习”制度,即规定时间未能参加本辖区司法所集中学习的矫正人员可就近参加区其余司法所的集中学习。五是借鉴先进经验。在红旗区人大、政府领导带领下,赴福建市思明区司法局、马尾区司法局考察学习社区矫正工作。截至目前,全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34人。新乡市、区检察院先后四次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给予高度评价,兄弟县区也先后到红旗区参观学习。(冯艳玲)

新乡市红旗区司法局五项举措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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