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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伟公车私用被免职

发布日期:2016/6/18 8:20:30 浏览:554

资料图

中国搜索郑州3月23日讯

昨日(3月22日),河南省纪委发布消息新乡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伟因公车私用、违规发放补助问题被免职。

同时,新乡市还通报了其他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主要涉及大操大办婚宴、违规使用警车、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

据通报,新乡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伟驾驶该局车牌号为豫GD151警公务用车到新乡县农业银行刘庄支行接其爱人李某下班,随后又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71医院探视其亲属。

2014年1月至2015年9月,张建伟在未经党组会研究的情况下,擅自安排该局工作人员王鸿翔、高志毅、卢金锋三人负责“12348”值班电话、律师值班工作。

期间,该局为王鸿翔发放“12348”值班电话补助18250元,为王鸿翔、高志毅、卢金锋三人发放律师值班补助合计56450元。

十八大以来,张建伟作为单位“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顶风违纪,公车私用、主体责任落实不力,2014年、2015年因工作失职、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被给予三次党政纪处分,在群众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2015年12月,新乡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张建伟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新乡县委免去其党组书记、局长职务,违规发放的补助予以追缴。

另据新乡市纪委消息,早在2015年7月8日上午,市综合督查考核组、市信访稳定专项督查考核组在实地督查中发现,新乡县司法局办公室19名人员中只有7人在岗,8人请假,4人去向不明,不在岗问题突出。7月22日,市委办公室对此次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新乡县纪委调查后发现,该局存在考勤制度执行不到位、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2015年8月,新乡县纪委给予负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张建伟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中,还对原阳县原阳县国土资源局职工周介和获嘉县太山乡武贾洲村党支部书记武金灵的违纪问题进行了点名曝光。

据悉,2015年12月21日,原阳县国土资源局职工周介有向组织报告在原阳县天府大酒店操办其子结婚宴席,申报30桌,实际操办35桌,超5桌,属申报数量不实,并违规收受礼金1500元,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5年12月,原阳县国土资源局给予周介有行政记过处分。

2015年12月31日上午9时许,封丘县公安局鲁岗派出所副所长靳开选靳开选驾驶豫G5571警车,在办完公事后将车停放在县城文化路北段一美容美发店门口,办个人私事。2016年1月,封丘县公安局给予靳开选行政警告处分;责成该所所长曹恒梓作出书面检查。

4.获嘉县太山乡武贾洲村党支部书记武金灵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2年9月至2013年3月,在太山乡武贾洲村养殖场围墙建设项目中,武金灵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收受项目承建人现金2000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1月,获嘉县纪委给予武金灵党内警告处分,并对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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