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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浴池违法打井延津水利部门拟罚4万

发布日期:2016/12/1 1:13:13 浏览:546

本报讯(记者刘军旗)延津县胙城乡大众浴池未审批先打井,属于违法行为。9月11日,该县水利局表示,他们拟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该浴池出具水资源论证报告,如果报告不符合要求,已打成的井也要封闭。当天上午,记者来到大众浴池,远远就听见机器轰鸣声,走到跟前,发现有四五名工人,或操作机器或闲聊。而在9月4日,延津县水利局就已经将打井的有关设备贴上了封条,现场怎么又开始施工?工人们说,水利部门来了几次,不让打井了,但打井的转杆在地下,他们需要开动机器,将淤泥提出来,不然转杆就被淤泥沉淀了。“我们到现场,责令他们立即停工,但他们说需要把淤泥弄出来,不然地下的设备会受影响。”当天上午,该县水利局贾姓队长告诉记者,目前,该浴池属于典型的未批先打违法行为,但是就在昨天,该县黄副县长已经在其申请书上签字了。贾姓队长说,延津县辖区开采地下水,需要县政府批准,批准后,水利部门审查有关报告,如果报告通过,就允许开采。大众浴池向县政府申请,根据生产情况,需要打一眼温泉(地热)井,主管黄副县长签字“请水利局按规定办理”。但事实上,大众浴池已经先期进行打井,该县水利局已制作好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给予其4万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或在9月12日送达。处罚完毕,还可以继续打井吗?该队长向记者出示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该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封闭其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逾期不拆除或者不封闭其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组织拆除或者封闭,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该浴池需要出具专家的水资源论证报告,这个报告由我们审查,如果审查通过,就允许其继续打井,如果不行,我们就组织力量进行封闭。”贾姓队长表示。

《后续:浴池违法打井延津水利部门拟罚4万》相关参考资料:
延津县 检察、延津县医药、延津县、延津县胙城乡、延津县永和土猪养殖、延津县环保局、延津县百货、新乡市延津县天气、延津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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