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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食药监局抽检酒类样品153批次不合格3批次

发布日期:2016/5/30 6:36:45 浏览:489

16日,省官网发布的《关于2016年第11期情况的通告》显示,近期,该局对开展了专项监督抽检,抽检样品153批次,抽检项目合格的样品150批次,不合格的样品3批次。本次抽检的酒类包括白酒、葡萄酒、啤酒、配制酒。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2757-2012)、《葡萄酒》(GB15037-2006)、《啤酒》(GB4927-200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污染物、品质指标及食品添加剂等25个项目。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为:河南省豫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喜酒(白酒)的酒精度为50.3vol,标准为51-53vol,比标准值下限低0.7度,同时该企业生产的瓦岗寨酒(白酒)的酒精度为49.9vol,标准为51-53vol,比标准值下限低1.1度;新乡市红太阳酒厂生产的同盟山酒(白酒)的酒精度为48.2vol,标准为51-53vol,比标准值下限低2.8度。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标称企业所在地新乡市、滑县食品监管部门立即对相关单位依法处理,采取封存、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监管部门将对违法行为严格查处。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批次的不合格食品时,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河南省食药监局抽检酒类样品153批次不合格3批次》相关参考资料:
药监局 不合格药品、不合格样品、7批次奶粉不合格、七批次奶粉不合格、2016奶粉批次不合格、批次不合格、7批次洋奶粉不合格、批次洋奶粉不合格、50批次童装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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