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新乡 > 下设单位 > 正文

市财政局就《新乡市应急转贷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答记者问

发布日期:2016/4/24 10:15:02 浏览:572

2013年下半年以来,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经济下行趋势逐渐蔓延。市委、市政府领导在调研中发现,实体企业尤其是民营中小企业发展非常困难,部分竞争能力差和个别经营不善的企业停工停产,各家银行为了信贷资金的安全,对这些企业抽贷压贷,并牵连到担保圈企业连环代偿,本来经营好的企业也受到连累,继而造成更多的企业资金链断裂,导致部分企业无法偿还银行贷款,银行呆坏账风险加剧,企业老板担心银行抽贷压贷,担心担保单位贷款逾期,无法专心经营企业,形成恶性循环。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银行业信贷风险和企业财务风险,帮助企业解决信贷资金周转困难,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由市财政局牵头,市政府金融办、法制办、工信委、市人行、市银监局结合主办银行制度,借鉴外地市经验,在广泛征求驻新银行业金融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共同制定了《新乡市应急转贷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使更多企业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了解《办法》、掌握政策、便于执行,近日,市财政局有关人员就《办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问:应急转贷资金如何筹集?规模有多大?

答: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应急转贷资金的来源由市财政发起,各县(市)、区政府和平原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共同出资筹集3亿元。

问:应急转贷资金如何管理?答: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成立“新乡市应急转贷资金领导小组”,下设新乡市应急转贷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新乡市强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农公司)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对应急转贷资金单独管理、封闭运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负责应急转贷资金的出借、回收等日常工作。

问:原来已出台了《新乡市企业发展互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此次新出台《办法》和原《办法》的主要区别及特点有哪些?

答:原《办法》由企业通过县(市)、区政府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办公室签署意见后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后再报市长审批,并由县(市)、区政府和银行分别出具承诺。

新《办法》:1.资金的使用和主办银行制度相结合,解决了企业应急转贷问题,也有利于推动企业和银行签订主办银行协议,建立互信、合作、共赢的银企关系,同时促使应急转贷资金的使用更加规范合理;2.市场化运作,由银行审核、申请,并出具承诺,市、县两级政府不再审批。权力交给银行,责任、风险也由银行承担;3.办理流程由原来的5个环节压缩到合作银行申请和办理资金划转2个环节,并且3日内归还免使用费,为企业节约了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突出了政府设立应急转贷资金的初衷。

问:所有企业都可以享受应急转贷资金的支持么?

答:享受应急转贷资金支持的企业有两个条件:1.签订主办银行协议的企业;2.企业注册地在新乡市域范围内。

问:只有在主办银行贷款的企业才能使用应急转贷资金吗?

答:已签订主办银行协议的企业,不论在主办银行或辅办银行贷款,均可由合作银行申请使用应急转贷资金。

问:在辅办银行为自己的客户企业申请应急转贷资金,需要

经过主办银行签署意见吗?

答:不需要。但辅办银行相关续贷手续是否和主办银行沟通,由主办银行和辅办银行按主办银行协议约定执行。

问:应急转贷资金使用额度有什么要求?

答:单笔申请额度不超过该笔到期贷款金额的80,即企业自筹还款到期贷款金额不低于20。单笔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3000万元。

问:使用应急转贷资金,企业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企业贷款到期前,经银行审核符合续贷条件的,按银行要求提供相关续贷手续;由银行申请使用应急转贷资金,企业在强农公司划转应急转贷资金到银行指定账户前,将不低于到期贷款金额的20划入银行指定账户。

问:哪些银行可以申请应急转贷资金?

答: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强农公司签订《新乡市应急转贷资金业务合作协议》的银行均可申请使用应急转贷资金,由签订合作协议的市级分行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特殊管理模式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县(市)、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可以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强农公司签订《新乡市应急转贷资金业务合作协议》,直接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问:哪些银行可以成为合作银行?

答:新乡市域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均可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强农公司签订《新乡市应急转贷资金业务合作协议》,成为合作银行。

问:合作银行申请使用应急转贷资金的办理流程有哪些?

答:1.合作银行在企业贷款到期前10个工作日向强农公司提交《合作银行使用应急转贷资金申请书》及《合作银行应急转贷资金承诺书》。强农公司确定应急转贷资金用款额度,将相应资金转入强农公司在该行开设的应急转贷资金专户或该行指定账户。

2.合作银行在用款前2个工作日,持《合作银行应急转贷资金放款通知书》办理专户资金转入银行指定账户手续,予以还贷。

问:合作银行办理应急转贷资金划转手续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合作银行需提供加盖印章的续贷企业归还本次到期贷款的合同、借据、贷款进账单、利息凭证复印件、企业还贷账户对账单(企业自筹不低于20归还到期贷款的证明)。

问:应急转贷资金使用期限如何规定?费用如何计算?

答:合作银行应在应急转贷资金划入指定账户之日起3日内完成转贷手续,并将相应资金转回强农公司账户,最长不超过15日,无论何种原因,在应急转贷资金划入合作银行指定账户第15日,合作银行须将相应资金转回强农公司账户。

应急转贷资金3日内办理转贷完毕的免费使用,超过3日的,按实际使用天数(含前3日),每日按应急转贷资金使用额的0.5‰收取合作银行的资金使用费。

问:怎样防范应急转贷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具体措施有哪些?

答:应急转贷资金使用超过15日,暂停受理该合作银行的申请,并采取以下措施:(一)依法提请新乡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减少或转出在该合作银行的政府性存款;(三)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媒体曝光,并对其不诚信情况向上级银行和市人行、银监局通报;(四)取消其市级荣誉评选资格及当年考核奖励;(五)采取其他惩戒措施。

《市财政局就《新乡市应急转贷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答记者问》相关参考资料:
转贷应急资金 会议、转贷资金、新乡市起重机厂、新乡市、新乡市牧野区、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新乡市卫滨区、新乡市红旗区、新乡市人民检察院

最新下设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