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新乡 > 下设单位 > 正文

新乡县卫生局局长拿走18万元补偿款用小姨子名义买车

发布日期:2016/3/3 3:29:38 浏览:621

拿着拨付给三家卫生院和医院的18万元补偿款,新乡县卫生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茹正明买了一辆二手帕萨特轿车,并挂在小姨子名下。昨日记者获悉,因犯贪污罪,茹正明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赃款予以追缴。□东方今报记者沈春梅

18万补偿款买辆二手车

2003年5月至2012年3月,茹正明任新乡县卫生局局长。据茹正明供述,2009年他经人介绍认识了苗某。苗某是新乡县当地一家公司的总经理,跟一些银行关系很熟,茹正明想通过他帮忙给医院贷款。

“苗某说他有辆车三年多了,‘原来是某局的领导用,现在没地方放先放你这儿吧’。”按照茹正明的说法,2009年下半年,苗某把一辆黑色帕萨特轿车放在卫生局,并把车钥匙交给了他。

但苗某证言称,有一次他去卫生局办事碰到茹正明,对方问他厂里有没有帕萨特轿车。苗某回答有一辆,跑了大概两万公里,茹正明就让他卖给卫生局,并表示“价格好说,公家用的不会让你吃亏的”。

“那你为什么不买个新的?”苗某问。“买新帕萨特车超标,政府有规定,不能买,买个二手的别人不会说啥。”苗某转述茹正明当时的回答。

新乡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7月,茹正明利用担任新乡县卫生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向新乡县朗公庙镇卫生院、新乡县小冀镇卫生院、新乡县第二人民医院拨付“标准化村所建设补偿款”期间,先安排上述三家医院负责人分别从拨付的补偿款中拿出6万元,又安排新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将款取走,后将18万元交给苗某。

某医院院长证言称,2009年茹正明打电话说局里买辆车,会给该医院的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补助款多拨些,多余款项他会安排人去医院取。随后,新乡县卫生局给该医院账户转款19万元,但医院实际上的标准化卫生所扩建改造补助款是13万元,多出来的6万元被茹正明安排的人取走。茹正明用同样的方法从另外一家卫生院、医院各取走了6万元。这18万买车款,后来茹正明安排人交给了苗某。

车子过户到小姨子名下

这辆18万买来的二手帕萨特,茹正明并没有挂在自己名下,而是挂在小姨子张某的名下。据张某证言称,2011年的一天,她跟姐姐一起乘车到了当地的车管所。到车管所后,大厅工作人员问她要身份证、让她签字。张某称,签字时她都没有看表格里的内容。茹正明也供述,这车不是张某购买的,只是使用一下她的名字。

2014年6月,茹正明因涉嫌贪污罪被抓。新乡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茹正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的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18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近日,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最新下设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