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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一村发布通知!损坏绿化树木花草的将处以500

发布日期:2021/8/3 2:05:47 浏览:239

来源时间为:2021-3-17

为建设美丽乡村,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对居民住宅房前屋后、道路两侧、中间、休闲广场、沟渠边种植的各种绿化树木花草,村两委将派专人分区域网格化管理,治安室监控配合监督。对破坏、损毁、过度修剪砍伐绿化树木花草的将处以500-1000元罚款,并包赔绿化损失,情节严重的交由法律部门处理。村内街道两侧、绿化区域、新村房前屋后、院落周围严禁种植拖秧、搭架类蔬菜,严禁种植玉米、高粱、棉花、芝麻等高杆作物,影响村容村貌。一经发现,将有绿化管理人员和治安人员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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