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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一厂一策”促减排

发布日期:2020/8/27 16:54:55 浏览:301

来源时间为:2020-08-03

记者7月31日从新乡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提升企业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水平,加强环保基层基础工作,从即日起,新乡市对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所有工业企业采取“一厂一策”专家帮扶,增强企业落实环境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指导企业精准治污,减少污染物排放,努力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双赢。

“一厂一策”专家指导分为4个阶段,8月1日~8月15日,企业开展自查整改。各企业严格对照环评文件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行业整治方案、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等环保要求,全面开展自查,梳理存在的环保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企业立行立改,制定完善的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8月16日~8月31日,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各企业依据项目环评文件、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报告和其他环境管理要求,结合自查整改结果,编制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的环境管理“一厂一策”。其中应包括污染物产排、污染源监测监控、环境风险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等内容。

9月1日~2021年4月30日,专家现场帮扶指导。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组织有关环保专家、行业专家和市生态环境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市126家重点排污单位进行帮扶指导,核查企业自查问题是否全面、整改措施是否落实、整改工作是否到位,进一步深入现场查找存在问题,指导企业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再次进行整改。

2021年5月1日~5月31日,各企业将专家帮扶指导成果及时纳入“一厂一策”,实行“一厂一策”动态管理。从2022年起,每年3月底前对“一厂一策”内容进行完善,持续加强环境管理,不断提高污染防治水平。

据了解,“一厂一策”专家帮扶实施后,企业污染防治措施将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对实现全市经济发展质量、生态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的同步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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