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封丘县应举镇的杨先生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新乡分公司领取到2013年新农合大病保险赔付金额1万余元。杨先生2013年5月份因病住院,花费医药费用10万余元,新农合补偿5万余元后,又获得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金1万余元。
据统计,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新乡市参合农民约5000余人可以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优惠政策,赔付资金约5000万元。截至到2014年5月31日,该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已赔付3771人,支付金额3536.51万元,预计7月底将完成2013年所有赔付。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8月份该市将出台2014年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政策。
据了解,2013年新乡市从新农合基金中为每个参合农民购买15元的大病保险。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参合农民住院所发生的累计合规医疗费用,扣除新农合累计补偿及各项社会求助等第三方支付金额后,个人自付费用超过3万元以上的部分,再按50的比例给予补偿,年度最高补偿金额为15万元。
为方便广大参合农民了解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新乡市卫生局印发了100余万份《新乡市大病保险政策解读》宣传单;并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新乡分公司联合安排工作人员走乡入户宣传政策,与大病患者或家属取得联系;对因通信不畅暂时联系不到的患者或家属,由人寿保险公司各县支公司与当地村医、村干部进行沟通,及时通知大病患者或家属提供材料,办理相关理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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