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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23/4/19 17:14:41 浏览:196

举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后,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了选举,结果如下: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季玉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总工程师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姚永鑫先生、张家启先生、陈西安先生、朱胜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谢跃亭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同意聘任冯丽萍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公司本次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五)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付玉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付玉霞女士未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三)本公司现任监事;(四)深圳证券交易所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其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简历详见附件。

(付玉霞女士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373-3978861,传真0373-3911359,邮箱000949@bailu。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六)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工作需要,董事会同意聘任童心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股权事务和信息披露工作。其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简历详见附件。

(童心先生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373-3978966,传真0373-3911359,邮箱000949@bailu。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七)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军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八)审议《关于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对内部组织机构进行了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季玉栋先生,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氨纶分厂厂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26,1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姚永鑫先生,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新区生产管理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兼),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纺院绿色纤维股份公司董事。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家启先生,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设备动力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新疆天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持有本公司股份18,34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西安先生,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监事、生产技术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朱胜涛先生,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氨纶分厂厂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谢跃亭先生,196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技术开发部部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现任公司总工程师、新材料研究院院长。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冯丽萍女士,1972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河南省第三批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历任公司审计部部长助理、审计部副部长、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部长。持有本公司股份1,3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付玉霞女士,1970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历任财务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中纺院绿色纤维股份公司监事。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童心先生,1989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证券部部长助理,现任证券事务代表。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军先生,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公司审计部副部长,现任公司审计副部长。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49证券简称:新乡化纤公告编号:2023-036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得最终表决结果后,以现场通知的形式送达至全体监事。

(二)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监事会于2023年4月11日下午5:30在公司116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三)公司实有监事3人,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3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0人)。

(四)会议由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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