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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表彰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9/4/4 18:02:23 浏览:509

来源时间为:2019-3-29

近年来,全国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竭诚为民、扎实工作,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在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和强化基本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和突破,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发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推动民政事业深化改革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决定,授予北京市民政局计划财务处等196个单位“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王淼等107名同志“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程静等91名同志“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被授予“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的同志,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先进模范作用,为民政事业的改革发展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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