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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一出租车司机甩客后抢包逃跑,新乡租车

发布日期:2015/10/15 0:29:45 浏览:675


乘客中途下车呕吐,挎包还在车上,出租车司机油门一踩跑了。乘客联系到司机,司机只返还了身份证、银行卡,却留下了两部手机。


客运管理部门称,司机的行为属于甩客,最高罚200元。


6月8日,记者对此事进行采访。


中途下车呕吐,乘客的挎包被出租车带走了。


大四女生小丁这几天一直很郁闷,乘坐一次出租车,半途不仅遭遇甩客,而且还被“顺”走了手机。


6月4日晚10时许,小丁和同学在建设路与学院街交叉口附近坐上了一辆出租车回校。由于其中一人醉酒,就在牧野大道东旭小区附近下车呕吐。此前两人已和司机沟通好了,司机也答应等待。出乎意料的是,两人下车不久,出租车带着两人的挎包驶走了。


由于没有出租车的任何信息,第二天下午,两人来到市客运处求助。在市宏安导航服务有限公司,两人交了200元查询费,工作人员根据她们提供的出租车行驶轨迹,找到了这辆牌照为豫GTE032的出租车,隶属于市隆基出租车公司,并拿到了车主魏某的手机号。


乘客的两部手机没有了踪影


在与魏某的六七次电话沟通中,小丁希望魏某将挎包返还自己,因马上就要毕业,还需要用身份证和手机寻找工作。魏某答应会帮忙问问,并让其他司机将物品送至新乡学院门岗。


6月7日深夜11时,俩女生通过电话再次与魏某联系,获悉挎包已经送回。在新乡学院南门门岗,俩人拿到了各自的挎包。但经过查验,发现只有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物,但没有手机和钱包,两部手机共价值2600元左右。


司机行为是否触犯法律


6月8日上午,记者见到了市宏安导航服务有限公司经理李玉栓、市隆基出租车公司经理李自红和市客运处违章处理科科长乔鹏。


为什么查询出出租车还要收费呢?李玉栓说,这个公司是个人投资的,查询技术还需要厂家来完成,这就需要一定的费用。而且在查询之前,他已经给女大学生说明了,查询不出来不收费。


市隆基出租车公司经理李自红说,他已经知道大学生投诉的事情了。通过她们的描述,知道当天GTE032的司机就是车主魏某。对于投诉之事,公司将进行调查。


市客运处违章处理科科长乔鹏说,通过大学生的描述,可以认定这种行为属于甩客,可以进行批评教育,严重的可以处以50元至200元的罚款。像这种情况顶格处罚就是200元。


至于拿手机不归还的行为,乔鹏建议乘客小丁报警,让公安机关来处理。目前,小丁等已经报案。


就此事记者电话与司机魏某联系以求证,但是他的电话始终无法接通。记者随即发去短信,截至记者发稿也不见回复。


那么,司机魏某的行为到底是否触犯了法律?律师樊永智认为,司机魏某的行为很明显侵犯了他人的财产,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或法规。至于定性为抢夺还是盗窃,还要看具体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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