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力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今年以来,我市持续强化奖惩制度,严肃问责,狠抓落实。截至目前,我市今年已对37名环保工作不力的干部进行了问责。
据了解,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响以来,为全面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我市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为打赢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改变了“上热下冷、上通下阻”的被动局面。
《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对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对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环保工作积极、认真的单位和领导进行奖励;对不能正确履行自身职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影响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落实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党政纪处理和经济处罚。
今年以来,我市共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力的37名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党政纪处理。通过严厉的问责,促进了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顺利开展。
《新乡今年37名干部被问责因环保工作不力》相关参考资料:
环保督查问责工作方案、环保问责工作方案、环保督查五省问责、环保问责、中央环保督察问责、环保督查问责、甘肃祁连山环保问责、甘肃环保问责、山东省环保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