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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严处小产权房拆除总面积已超50万平方米

发布日期:2016/2/25 3:37:16 浏览:450

从水蛟村到海螺村、从凤凰镇到田独镇……2010年7月22日以来,三亚市政府重拳出击,一场声势浩大集中打击小产权房等违章建筑的“铁锤行动”由此展开。截至目前,拆除总面积已超50万平方米。

三亚市政府近日就继续深入打击违法建设相关问题下发通知,要求2011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市拆除违法建筑的目标任务。

小产权房泛滥成灾

小产权房是指未经法定征地及审批程序,由村集体或乡镇政府独立或与开发商联合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房产。它不是法律承认的由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

国土资源部2009年9月2日发布的《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明确要求,严肃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新建“小产权房”。

包括小产权房在内的违章建筑主要分布在三亚湾新城开发区、田独片区、海螺片区和月川村、丹州村等城中村,以及相关重点项目用地范围内。据了解,由于三亚房价高,一些开发商通过租赁、承包、联营合作等方式,在集体土地或居民宅基地上大肆建设小产权房。

目前,三亚市小产权房建设已从市区周边蔓延到多数乡镇,发展速度之快、规模之大,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根据三亚综合执法局的数字,初步统计,在违法建筑中,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抢建的违法建筑及违法建设的小产权房所占比重居大。其中,23个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抢建的违法建筑达2000栋,面积达90万平方米;南滨农场、南新农场、凤凰镇、田独镇小产权房集中区域内的违法建筑小产权房达400栋,面积达180万平方米。加上河东、河西二区各“城中村”和凤凰、田独等六镇的违法建筑,以及驻军部队土地内的违法建筑,初步估算三亚目前的违法建筑6000来栋、面积突破300万平方米。

特别是在今年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后,很多外地老板受利益驱动,以向当地村民购买或合作的方式,用宅基地或农用地修建了大量的小产权房。一时间,三亚小产权房泛滥成灾。根据三亚有关部门的调研,违法建筑业主来源,主要是以东北、北京、福建、江西、河南、广东以及少部分本省人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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