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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乡市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7/6/12 18:58:17 浏览:21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新乡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下称“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行政机关及部分企业、事业单位(下称“市级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由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社会关注和政策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及投诉举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机构建设和经费情况,会议和培训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九个部分组成,电子版可在新乡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xinxi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并下载。如对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甲1号,邮编:450003,电话:0373—3696072,电子信箱:xxzfbgkk@163。com)。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一)加强组织与领导,着力部署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整体工作。2016年,新乡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府王登喜市长多次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并积极推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行政机关权责清单调整及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制定等工作。10月11日,在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上,明确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刘尚进同志分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市领导工作分工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2017年1月5日,成立了新乡市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刘尚进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吴岳善和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李全中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编办、财政局、发改委、公安局、行政服务中心等13个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统筹协调推进我市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工作。市政府办公室认真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结合新乡实际起草制定全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严格执行年度考核制度,定期对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特别是重点工作落实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加强工作调研,积极协助各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破解难点瓶颈问题。针对省政府下达部署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重点,进一步分解细化,确定进度安排,通过开单子、列项目、排节点、明责任,不断增强工作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截至2016年底,各项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并取得了显著效果。

新乡旅游政务网二)聚焦重点,安排部署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86号)下发后,我市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落实意见,并结合全市实际制定了《新乡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新政办〔2016〕56号),围绕深化改革推进管理和服务公开、促进经济发展推进执行公开、民生改善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决策公开、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等六个方面,确定了35项重点工作,制定了工作台账,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落实部门和分管市领导及责任人,并规定了相关工作的完成时限。文件下发后,不断强化督促检查,在8月份专门下发督查通知,督促各部门抓紧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截止2016年12月底,35项重点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得到深化,工作透明度更高,公信力和执行力进一步得到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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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化主动公开,切实增强公开实效。2016年,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依托,以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为突破,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渠道,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细化信息公开内容,积极与全市广大群众进行互动,有效满足了群众的政务公开需求。各级行政机关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务求公开实效,扩大公众参与,对新获取和制作的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能够做到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同时,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和涉及民生的各项重要政策,认真做好解读和回应工作,有效增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四)规范依申请公开,提升信息服务水平。2016年新乡市各级行政机关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规范完善公众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实现标准表单、标准化流程和全过程监控,保证各类申请能够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受理、按期办结。首先,积极采取措施确保依申请公开的渠道畅通,按照“程序规范、申请方便”的原则,采取网络、邮寄、传真、当面申请等多种渠道方式开通申请渠道,让申请人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申请方式,并在申请时通过图表或文字方式对依申请公开的相关流程和规定进行更为详细的解释和说明,使申请人能在第一时间内掌握依申请公开的正确途径。其次,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引导各受理单位更加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积极为申请人提供协助和指引,做好相关政策依据的解疑释惑工作,争取申请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和规定的认识和了解,减少了因申请指向不明、表述不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通过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减少了公众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对政策的误解导致的上访和诉讼。第三,针对处理依申请公开中存在的个别行政机关信息不透明、执法不规范等依法行政问题,市政府办公室在认真梳理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建议,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形成良性互动,有效提高了全市依法行政的水平。

五)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努力夯实公开基础。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平台作用,着力建设基于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交流的新渠道,不断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切实解决存在的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不及时等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建立政务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联动机制,妥善制定重大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和传播方案,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确定政策解读制度,制定并印发了《新乡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新政办〔2016〕97号),将政策文件制定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深浅、同步部署的原则写入各级行政机关制定政策文件的程序,并对政策解读的内容和方式作了明确规定。严格保密审查制度,根据“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依照《保密法》、《档案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准确把握、审慎协调保密与公开之间的关系。对涉及政务活动的重要舆情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以积极稳妥的态度慎重对待。对拟公开的重大事项进行分析和研判,在确保公开信息非涉密的基础上,将能予公开的信息及时进行告知,要求答复内容依法依规,回应到位,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明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范围,分值不低于4。进一步优化规范定期考核制度,按照年度工作任务修改制定了2016年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考评方案,进一步细化了考评要求,考评的内容更加注重部门的工作体系和制度建设情况、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的实效,并根据各地和各部门工作的实际情况调整了评分细则,使考评工作更具科学性和操作性。在做好定期考核的同时,还加大了日常监督的力度,将日常检查结果纳入到对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级行政机关的半年和年底考核中,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反馈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有效解决了以往个别单位临近考核时突击上传信息,只注重信息发布数量不重视信息质量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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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16年,全市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661条。其中市级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公开信息74949条,各县(市)、区公开信息55712条。全市共制发规范性文件510件,主动公开425件,主动公开比例为83.3。其中市级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制发规范性文件285件,主动公开242件,主动公开比例为85;各县(市)、区制发规范性文件225件,主动公开183件,主动公开比例为81.3。

二)主动公开形式。一是各级政府及部门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居主要地位。2016年全市各级政府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95842条,占全市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总量的73.3,各级政府网站仍是公众了解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政务信息的主要渠道。二是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在信息发布渠道所占比例不断扩大,全市通过各类政务微博公开信息5560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信息5380条,分别占全市发布信息总量的4.3和4.1。政务微博、政务微信作为新型快捷、方便的信息发布模式,已被社会公众所广泛接受和关注,可以预计将在未来政府信息发布渠道中居于重要地位。三是传统媒体和资源在信息发布渠道仍居重要作用。2016年共发行市政府公报12期,每期发行6245份,共发行74940份,全市市、县两级政府通过政府公报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297条,占全市发布信息总量的1.8。同时,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积极利用电视、报刊、广播、手机报、热线电话、信息公开栏、电子信息屏、服务手册等多种方式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全年共累计发布21582条政府信息,占全市发布信息总量的16.5。

三)围绕年度要点工作认真推进“五公开”,政务公开成效显著。

1、围绕加强政府建设推进决策公开。我市一贯高度重视决策公开,始终将决策公开作为推进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早在2011年,我市就制定了《新乡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暂行办法》(新政〔2011〕13号)和《新乡市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办法》(新政〔2011〕15号),明确各级行政机关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时,除依法应当保密外,需按规定在决策前将有关方案向社会公示,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此外,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我市设立了“公众参与”专栏,下设“意见征集”、“民意调查”、“社会关注”、“市长信箱”等多个分栏,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016年全年共办理或回复公众意见等相关信息4142条。

2、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执行公开。一是积极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铁路、国家高速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2016年公开全市重大项目开工、建设进展、投资情况等信息35条。二是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公开,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上设立了PPP专栏,及时公布全市PPP项目招投标信息、项目库、项目推介资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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