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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3/3/14 16:50:51 浏览:322

成程度较差;(65分以下)

(五)考试时间:2023年4月9日

(六)其它相关要求: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八、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二)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生源学校于2023年3月24日17:00前将上述申请表及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相关材料以安全方式送达我校,逾期不予受理。

2.我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信息汇总表》及考生个人《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3.备案通过后,我校在官网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我校将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九、录取办法

(一)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和职业技能成绩组成。录取成绩可在我校官网查询。

(二)录取时,依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录满为止。总成绩相同录取规则:按照文化素质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素质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文化素质成绩中语文、数学、英语次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计划不足时,可在总计划内进行调整。正式录取时,学校根据各专业实际报名人数及考试情况设定一定比例的淘汰率。

(三)确定预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后,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凡参加2023年高职单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的考生,均应参加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采集、现场信息确认以及高考体检。未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五)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十、单独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十一、单独招生工作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

(二)成立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纪检监察部门及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单独招生进行全过程监督,及时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

(三)监督电话:0373-3720023

十二、违规、违纪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单独招生考试。

(二)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相关事宜

(一)通过高职单招、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按我校规定时间入学报到。按照要求,我校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程序注册学籍。转学、转专业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高职单招录取考生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

(二)单独招生如因生源不足未能完成单独招生计划的专业,至开学时招生人数仍不符合我校规定开班条件的,我校取消此专业,将被录取考生调剂到其它相应专业。

(三)考生可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定系统”或我校官网查询了解我校高职单招章程,也可通过我校招生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切勿通过非正规渠道查询了解信息,以防被误导、上当受骗。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施奖补政策。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人均3300元/年)以及校内奖助学金等;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不超过12000元/年)以及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十五、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部门: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373—37209993720555

主校区地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三路6号

北校区地址:新乡市卫辉市翟阳线与和平路交叉口

平原校区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昆仑山路与永定河路交叉口

附件:2023年单招专业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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