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7-11-06
请认定合格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11月20日-2017年11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新乡市市民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汇处东北角),按照公示表中证书领取号(请牢记)领取本人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1份(领取后填写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并装入个人人事档案),不允许他人代领,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认定资格删除认定信息。
请认定合格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11月20日-2017年11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新乡市市民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汇处东北角),按照公示表中证书领取号(请牢记)领取本人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1份(领取后填写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并装入个人人事档案),不允许他人代领,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认定资格删除认定信息。
原标题:新乡市2017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合格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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