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新乡 > 下设单位 > 正文

河南新乡血案之问:半夜有人破门闯入持刀行凶,你该咋办

发布日期:2017/5/22 5:48:53 浏览:1254

轩,他们的警车到底送的谁?

法庭被冲击

呈刀验伤,张家代理律师被打

2010年3月12日,张好峰、张海宾涉嫌故意杀人案开审。但开审后,法庭被冲击。

事情发生后,张海宾的代理律师高建涛向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无法出庭告知书》,其中称,当天在庭审时,许洪振一家组织二十余人冲击法庭,围攻本人。常卫云告诉红星新闻,高建涛律师被打后住院数月。

这要从许振军的尸检报告说起。

红星新闻获得的一份封丘县公安局(封)公(法医)鉴(尸检)字(2009)003号《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报告》显示,许振军身上创口12处:划伤7处、挫伤4处、擦伤1处。背上部创口长3.5厘米,深达胸腔;颈部创口深8厘米,达到颈椎体处;检验尸体见头面部、颈项部、胸腹部及四肢创口形态,推断其损伤系两种以上锐性外力作用;检验尸体见左桡动脉(手腕出)离断,右侧胸腔血性液体约500毫升,右肺上叶有一创口长1厘米,判断许振军系锐性外力作用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

许振军尸检结果:推断其损伤系两种以上锐性外力作用

另据新乡市公安局(新)公(刑)鉴(DNA)字(2009)365号《法医物证鉴定书》,在送检的现场木棍上血迹、张好峰堂屋东间床下镰刀上血迹、标记为现场2号血迹和标记为现场5号血迹为许振军所留的相对机会大于99.99。

常卫云称:“张好峰和目击者没有串供,都听到一句是我啊。张海宾拿的刀是月牙状的,而且刀背有齿,死者身上的伤口一下子就鉴定出来了。”她认为,许振军是在混乱中被其同伙所伤。

“当天,律师正要呈上张海宾所使用的刀,以证明许振军身上的伤口不是张海宾留下时,许洪振的人就一哄而上,把律师打倒在地,导致庭审结束。”

凶器不明

张家父子被判一死一缓

2010年6月25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辩护人辩称,被害人有重大过错、请求宽刑,经查,二人素有积怨,被害人因此深夜进入被告人家中,过错明显。但被告人手段特别残忍地将被害人致死,不足以影响刑事责任评价。附带民事原告诉讼请求合理部分,本院予以支持。

经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被告人张好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张海宾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对本案的描述与多名目击者及原告说法迥异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对本案的描述与多名目击者及原告说法迥异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对本案的描述与多名目击者及原告说法迥异

该判决书中,没有提及许振军等人是否强闯张家,也没有对许振军身上致命伤口的凶器进行说明。至今,许振军死于何种凶器仍无结论,只是称,“推断其损伤系两种以上锐性外力作用。”

张家父子不服

家人上诉7年,最高法已接受申诉材料

张家父子对这样的判决并不认可,在2011年1月25日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被法院驳回:“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定罪准确。”

但是,在张好峰死刑复核阶段,最高人民法院未核准张的死刑,认为“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是,于2011年10月27日发回重判。

最高法的刑事裁定书将本案驳回重审

2013年3月21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张好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但不得减刑。

高墙外的常卫云代丈夫和儿子多次上诉,但均被驳回。目前,最高人民法院虽然已经接收了常卫云的申诉材料,但长时间未驳回、未受理。

还让常卫云无法接受的是,除了许振军死亡外,两次非法闯入她家的人在短暂拘留后,被取保候审,“他们至今仍逍遥法外。”

常卫云对红星新闻说,她会一直坚持下去,“我就是把命搭上,也要为丈夫、儿子讨回公道。”

律师说法

公益律师常伯阳:个别侦查人员弄虚作假

从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将张好峰、张海宾父子的案件发回重审开始,河南轨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常伯阳即向张家父子提供法律援助,但是6年过去,毫无进展。直到山东辱母案掀起舆论风波,常伯阳再次看到希望。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常伯阳认为,张家父子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正当防卫行为,依法不应当负刑事责任。

常伯阳告诉红星新闻,许振军等人深夜破门非法侵入张好峰住宅,对不法侵害,张好峰父子于情于理于法都享有防卫的权利。而且这已经是许振军第二次非法侵入张家打人,即使张好峰父子有所防备(比如拉灭灯,持棍等)也在情理之中,属于防卫行为的组成部分,不影响对其父子正当防卫的定性。

常伯阳认为,新乡中院、河南高院两级法院对许振军携带凶器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伤害他人的事实避而不谈,在没有确实充分证据的情况下认定张氏父子故意杀人,到底是法官认知能力出了问题还是另有隐情,值得让人深思。

警方说法

封丘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案子已终审

4月12日下午,曾经负责本案的封丘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胡振恒告诉红星新闻,“张好峰、张海宾的案子已经终审,上访是他们的权利。如果需要采访,请联系宣传部门。”

《河南新乡血案之问:半夜有人破门闯入持刀行凶,你该咋办》相关参考资料:
头发油咋办、阴部变黑咋办、记忆力差咋办、咋办呢、宝宝不爱吃饭咋办、衣服被染了咋办、求生之路2帐号咋办、牙痛咋办、右胸肌肉痛咋办呢

上一页  [1] [2] 

最新下设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