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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硕士)方案

发布日期:2016/10/22 9:05:50 浏览:570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30名,学历要求均为硕士。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师范大学是一所建校历史较长的省属重点大学,2015年跨入省部共建高校行列,是河南省第三所省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北依巍巍太行,南滨滚滚黄河,位于京广、太荷铁路交汇处的豫北名城新乡市,坐落在广袤的牧野大地、美丽的卫水之滨。河南师范大学的前身是创建于1923年的中州大学(原国立河南大学前身)理科,1953年与平原师范学院合并,改称河南师范学院,后更名为新乡师范学院。1985年始称河南师范大学。目前,各类学生48000余人,在岗教职工2400余人,专任教师1700余人。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主管领导、组织部、监察处、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社会科学处、研究生院、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招聘30名硕士研究生。详见附件《河南师范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硕士)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4、2015、2016年毕业的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已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师范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硕士)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x?sid=7,从硕士报名入口进入“河南师范大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至2016年10月8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http://www。htu。cn/rsc/(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2016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人员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赵凯,报名及咨询电话:0373-3326201,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看到的信息。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试讲)。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个人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準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準(2010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3-3326201(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3-3325862(校监察处)

附件:河南师范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硕士)一览表

河南师范大学

2016年9月18日

附件

河南师范大学

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硕士)一览表

序号

岗位

专业

[格式说明: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研究方向)]

人数

学历

其他要求

1

专业技术人员

辅导员(专业不限)

28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2.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

3.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具有班长、团支书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或相关管理工作经历;

4.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个性心理素质,五官端正;

6.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7.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招聘女性14名,男性14名,兼男女生宿舍管理工作;

8.拟招聘1名从事少数民族学生管理的辅导员,除具备上述1—6的条件,还要同时精通汉语和维语,能流利的和维族学生交流。

2

专业技术人员

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或应用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方向)

2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2.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

3.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4.取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者优先。

《2016年河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硕士)方案》相关参考资料:
2016年河南省公务员、2016年河南省考时间、2016河南省考、2016年河南省涨工资、2016河南公务员考试、2016年河南省单招、河南产假2016新规定、2016年河南省考公告、河南退休涨工资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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