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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为每月2元维修费状告市发改委8年

发布日期:2016/9/26 6:49:59 浏览:581

倔强的王合安,为的是2元钱背后公民的权益,在他这里小就是大,轻就是重

支持诉讼的有3万户市民,争论的焦点在于:燃气气表该由用户买还是由燃气公司买深度报道见

每月2元的气表维修更新费该不该收?河南省新乡市74岁市民王合安将市发改委告上法庭。集团诉讼和共同诉讼的背后,是动辄数千万元的利益争战,还是“买菜要不要掏秤钱”这句话蛊惑了人心?在与燃气公司长达8年的执著诉讼,老人的心结到底如何破解?事件暴露出的政府定价隐痛,又何以智慧地传达给民众?

新闻关键词:“111148位新乡市民”

法院诉状原告一项写着“111148位新乡市民”。王合安表示:111148是个虚数,数字取的是“要要要要司法的意思”,而实际支持他诉讼的新乡市民只有3万多户,按每户3.6人计算,估计在10万人以上。

观点争鸣:“买菜还要出秤钱?”

原告

“燃气公司要靠这个工具(气表)来向用户卖气计费,所以,气表是为燃气公司利益服务的,受益人是你燃气公司,就该你自己掏钱来买气表。”王合安多次在法庭上打着比方问法官,卖菜使用的秤到底算是卖菜人的,还是买菜人的。

被告

“菜价里不仅含秤钱,连菜的包装、菜店的租金都含在里面了。”新乡前物价局副局长反驳称,卖菜完全是市场定价,秤钱、房租分别按多少分摊进入菜价,但燃气公司卖气的时候,气价必须经过听证,而且遵照政府法令,气表不能进入气价,由用户承担。

一头倔强的银发,面容清奇温善。74岁的河南省新乡市退休工人王合安,在过去几年时间里,在新乡市组织了十余万市民,于2009年11月2日将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告上了法庭。

11月7日,是法院首次开庭后的第一个周末,时近中午,王合安老人坐在卧室床边不停地接电话。他是市冬泳协会的会员,协会有人通知他最近一次比赛的时间和流程。他还是自行车协会的会员,协会也要在入冬后举办活动。

老人同时还免费帮几位郊区农民代理官司,因此不断有棘手的法律问题需要他解答。此外,他的当务之急就是与发改委正在进行的官司。在他接电话的当口,床上铺着各式各样的法律文书和资料等着他处理。

王合安好像在脑子里搭建了一座设计复杂的高架桥,各种思路在其间飞速运转,这显示出他统筹解决事务的能力和旺盛的精力。他认为,这都得益于几年来的告状,“来来回回跑,身体锻炼好了,思维也更清晰了。”

挑头儿维权“要要要要司法”

11月2日的开庭,无果而散。

王合安拒绝新乡县法院开庭审理他的案子,他当庭提出新乡县法院法官、审委会、院长均需回避。“我向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告新乡市发改委,中院指定县法院来管辖。”王合安认为,他的诉讼属于社会影响极大的集团诉讼和共同诉讼,应该由新乡市中院来审,“即便中院判我败诉,我好向河南省高院上诉,这样才能跳出新乡这个圈子。”

然而,11月6日下午临到快下班的时候,新乡县法院两名法官匆匆赶到王合安家,送来通知,驳回了王合安的回避申请,并通知他二次开庭定于11月10日上午。

王合安此番诉讼,着实来头不小。他告的是新乡市发改委及新乡市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在原告一项里,赫然写着111148位新乡市民。“111148”是个虚数。王合安当庭向法官做过说明,数字取的是“要要要要司法的意思”,而实际交来身份证复印件支持他诉讼的市民只有3万多人,也就是说有3万多户,他按每户3.6人计算,估计就在10万人以上。

十万人支持把市发改委推上法庭,首先受到震动的,是地方政府高层。

记者了解到,2日开庭以后,新乡市已有主要领导就此作出批示,提醒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密切注意事件可能引发的舆论潮,要求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而此时河南省内媒体早已纷纷介入对王合安的各种报道,电视以及网络等媒体甚至专程把他接到了郑州进行专访。

新乡市发改委主管法制工作的副主任贾生芳,负责此次官司的有关事务。6日上午,记者在市发改委办公室见到他时,他面前的一个文件夹已经夹了上百页资料,其中,大部分都是他整理的有关官司的舆情报告。

贾生芳的案头,还摆了一本《全省公务员学法用法简明读本》,他与记者谈及案件时,能够飞快地翻出需要的法律条文。

一面要积极备战,争取胜诉,一面要通盘拿捏,顾及舆情。贾生芳坦言,王合安的这场官司,让他多少感受到无奈。法院方面,也开始审慎对待王合安背后的“十万市民”。两名法官在6日下午送达通知时,提出要查看王合安统计的身份证复印件。当场,王合安把码在客厅的7纸箱身份证复印件部分打开来让法官查验。

与此同时,王合安楼下的柴房门上依然吊挂着他自己制作的“依法维权”指示牌,指示牌一侧的墙壁上写着:“请参加诉讼要求退费的用户把证件放进此门内即可。”

小区老太太告诉记者,每天陆陆续续还有人骑着自行车过来,悄悄把证件塞到门缝里。此前几年,王老先生自己骑着车到各个小区去做宣传、贴广告,征集来一批又一批支持诉讼的市民,加入到他的队伍中。

倔老汉8年屡告屡败屡败屡告

王合安与发改委及燃气公司的这场“争战”,已经持续了8年。

8年前的一天,王合安突然从自家缴费票据上发现,从2001年7月到10月的4个月里,新乡市燃气总公司每月都向他收取了2元的维修更新费,而以前并不存在这样一笔收费。

刚刚通过国家统考拿到法律工作服务者资格的王合安,将燃气公司告上了法庭。

燃气公司当庭解释:新乡使用燃气以来,许多用户的煤气表超期使用。为此,市政府责成对全市用户的气表检测、维修、更换,而更换一块气表需要交纳180元,为减轻用户负担,新乡市物价局审核后下发了新价工字[2001]117号《关于收取气表维修更新费的通知》,规定从2001年7月1日起,燃气公司每月按每块表收取2元的维修更新费,以后燃气公司对气表进行检测、维修及更新,则不再向用户收费。

由于收费有物价部门批文,王合安一审、二审均败诉。但在法庭之外,燃气公司实际上已经停止收取王合安每月2元的费用,老先生也就放弃了进一步的申诉计划。

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2004年,新乡全市范围内开始推行更换使用智能卡表。而此时的新乡市燃气总公司早已在一系列运作之后,归属到国内知名的管道燃气运营商新奥燃气(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旗下,成为新乡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新奥)。

新乡新奥要求,更换新表之前,用户必须补足2001-2004年度欠缴的每月2元维修更新费。王合安仍然拒补这笔费用,同时也拒绝新乡新奥进户更换他的气表。

事实上,因反对补交费用而拒绝新乡新奥进户换表的,并非王合安一家。王合安说,新乡新奥一度停止收取补交费用,先行进户给用户更换气表。待更换完毕之后,用户给卡里充了钱,才发现新乡新奥悄然扣掉了他们的欠缴费用,用户们“大呼上当”。

王合安始终拒绝新乡新奥进户换表。2005年6月29日,他将新乡新奥告上法庭。

在此次审理中,新乡新奥拿出了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批文,证实换表行为系质监局要求。这导致王合安一审、二审败诉,再审申请后被河南省高院驳回。

王合安两番状告燃气公司败诉,一个情况凸显出来,那就是,无论他对燃气公司的收费行为发起何种诉讼,公司方面都会拿出相应的行政批文来做挡箭牌。

于是,从2006年开始,王合安申请新乡市政府对有关燃气收费的行政批文进行复议,在部分申请未获答复的情况下,他毅然将市政府推上被告席。法院确认了市政府逾期不作复议决定,但由于提起诉讼之时已超过法定期限,起诉最终被驳回。

《七旬老人为每月2元维修费状告市发改委8年》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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