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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丘农业局原站长推销假种子牟利新乡通报九起案件

发布日期:2016/5/17 16:20:19 浏览:602

人民网郑州8月4日专电近日,新乡市纪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了9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严肃查处“小官巨腐”等基层腐败问题。

案件通报如下:

辉县市计生委原党总支副书记郭俊毅受贿、滥用职权案件。2008年至2012年,郭俊毅在担任辉县市计生委市直科科长、党总支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375700元;滥用职权,为他人政策外生育提供便利。2015年7月,辉县市纪委监察局给予郭俊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原阳县葛埠口乡原人大主席彭兴顺玩忽职守、受贿案件。2012年2月,原阳县葛埠口乡人大主席彭兴顺在负责征地补偿款审批发放时,工作失职渎职,致使该乡魏店村原党支部书记张随献(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将该村集体土地补偿款260531.4元据为己有,引起群众上访,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2012年,彭兴顺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2700元。2014年11月,原阳县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彭兴顺有期徒刑两年零两个月。2015年7月,原阳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彭兴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延津县小潭乡原副乡长于步颖贪污良种补贴款案件。2011年至2013年期间,于步颖利用其担任小潭乡副乡长主管农业的职务便利,将国家拨给小潭乡10个村的10.6万元良种补贴款予以侵吞,据为己有。2014年9月,延津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于步颖有期徒刑十年;2015年1月,延津县纪委监察局给予于步颖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封丘县农业局种子管理站原站长刘广鑫推销假种子牟利案件。2015年3月,封丘县农业局种子管理站站长刘广鑫,利用职务便利,从新乡市长河种业有限公司购进假种子共计50余件进行销售,从中牟利。2015年4月,封丘县农业局给予刘广鑫(非党)撤销封丘县农业局种子管理站站长职务。

卫辉市庞寨乡原纪委副书纪李天亮挪用公款案件。2013年1月20日至2013年9月18日,卫辉市庞寨乡纪委副书纪李天亮在兼任庞寨乡庞寨村会计期间,伙同妻子乔淑燕将其经手管理的雏鹰集团兑付庞寨村村民的租地款52.6万元,分三次存入乔淑燕等三人的个人账户用于购房。2013年9月1日至2013年10月8日,李天亮分批将挪用的租地款还清。2015年2月13日,卫辉市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李天亮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2015年5月,卫辉市纪委监察局给予李天亮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原阳县葛埠口乡魏店村原党支部书记张随献贪污、行贿案件。2012年2月至2013年6月,张随献作为原阳县葛埠口乡魏店村党支部书记,在协助乡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345843.4元。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葛埠口乡人大主席彭兴顺(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行贿10000元现金。2014年11月,原阳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张随献有期徒刑十年。2015年6月,原阳县纪委给予张随献开除党籍处分。

辉县市上八里镇松树坪村村委会主任苏文虎挪用民生资金、违规发放福利案件。2010年12月至2014年3月,苏文虎在担任辉县市上八里镇松树坪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公款报销个人开支共计8860元,违规发放福利2万元,收取395.75万元村集体承包费未入账,私自支出396.68万元低保、福利款。2015年1月,辉县市纪委给予苏文虎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卫辉市安都乡康庄村村委会财务报账员靳全树挪用公款案件。靳全树在担任卫辉市安都乡康庄村村委会财务报账员期间,为了帮助邮政储蓄工作人员完成揽储任务,利用职务便利,于2010年2月2日将南水北调资金100万元存入个人账户;2010年3月29日,靳全树将账户中的6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010年3月30日终止投资,获取利息23.18元。2015年1月,卫辉市纪委给予靳全树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封丘县王村乡崔王村村委会委员崔发官挪用公款案件。2013年5月,封丘县王村乡崔王村村委会委员崔发官利用职务便利,将200万元征地赔偿款挪作他用,进行营利活动。2015年2月,封丘县纪委给予崔发官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侯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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