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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市市场监管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期)

发布日期:2023/5/17 12:13:23 浏览:43

来源时间为:2023-05-15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河南省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期)。

据通告,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酒类、食糖、蛋制品、调味品、饮料、水果制品、速冻食品10大类食品16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6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原阳县福宁集镇圣缘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河南三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1批次老北京风味涮肉片(牛肉风味),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83g/100g,标准规定≤0.25g/100g。

2.新乡市牧野区周麻婆餐饮店1批次盘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3.新乡市牧野区周麻婆餐饮店1批次碗,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4.新乡市卫滨区胜利美特好食品超市1批次黄豆芽,其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146μ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5.新乡新开元商贸有限公司1批次尖椒,其中噻虫胺检出值为0.12mg/kg,标准规定≤0.05mg/kg。

6.新乡市牧野区长沂餐饮店1批次小碟,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36m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7.新乡市福民商贸有限公司1批次花生籽,其中黄曲霉毒素B?检出值为35.0μg/kg,标准规定≤20μg/kg。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新乡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原阳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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