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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装修押金遇纠纷新乡市场监管部门介入

发布日期:2021/7/23 11:39:25 浏览:212

本报讯(记者崔敬)在正式交易之前,装修公司一般会要求业主先交纳一部分押金。而万一交易不成,这部分押金该如何处理,便成了纠纷产生的源头。7月13日,记者从市12345热线平台了解到,我市一名市民就因单方面解约而遇到了退费烦恼。来电人反映,其妻子于2020年在红旗区平原路与胜利街交叉口东南角的宅速美装饰有限公司交纳了1万元装修押金(有押金条)。但因房子暂时不需要装修,其求助热线帮助协商退还1万元装修押金。随后,该工单被转至该装修公司所登记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分局限期办理。市场监管人员与双方取得联系并了解了情况,得知来电人由于自身原因想单方面解除装修合同,公司按规定不予退还押金。经过与双方沟通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装修公司扣除来电人3000元违约金,退还了7000元余款。值得提醒的是,市民装修时要签订装修合同以保障双方利益,业主在装修交易之前交纳款项时,要分清所交的款项是“定金”还是“订金”。如合同约定为“定金”,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要终止合同,需要支付部分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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