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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员工未上交购房款新乡市民房产被收回-新乡开锁公司

发布日期:2015/12/27 18:14:18 浏览: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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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郑爱菊没有把钱交到财务上,属于他们公司内部纠纷问题,与买房者没有任何关系,因为收据单上盖的是统建的章,统建应直接对高先生负责。对于张姓负责人解释的,高先生也有过失,因为当时高先生贪便宜而把钱随便交给不是财务的人,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错误“埋单”的。


耿律师说,这是统建公司推脱责任的表现。买房者没有义务为公司内部矛盾“埋单”。“只要是公司的章,就是把钱交给公司了,而公司内部的矛盾,和买房者无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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