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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新乡投资公司

发布日期:2015/12/10 15:29:58 浏览:553

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按协议及相关规定执行。


附:周鹏先生、赵宏女士简历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7日


附保荐代表人周鹏先生、赵宏女士简历:


保荐代表人:周鹏先生,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事业部产品副总监,保荐代表人,具有一般证券从业资格。经济学硕士,具有近十年投资银行工作经验,曾任职于第一创业证券、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主持或参与完成安徽(SZ00274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SH601872)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一创业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深圳(SZ30008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重庆城投企业债等项目。


保荐代表人:赵宏女士,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事业部产品总监,保荐代表人,具有一般证券从业资格。赵宏女士具有近十年投资银行工作经验,曾任职于。主持或参与完成(SH603968)、(SZ300244)、(SH601028)、(SZ002547)、(SZ002343)、(SZ002154)、(SH600971)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以及(SZ000158)配股、(SH600783)重组、ST华源(SH600094)恢复上市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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