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资产”)函告,获悉中原资产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中原资产为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110,529,9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9。截止本公告日,中原资产累计质押股份110,529,953股,占中原资产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8.79。
二、备查文件
1、中原资产与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协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初始交易)》;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3日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份被质押的公告》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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