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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防控疫情落紧落实复工复产有序推进13条金融举措助中小微企业渡难关

发布日期:2020/2/20 23:12:16 浏览:424

来源时间为:2020-02-20

为支持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加快复工复产,近日,新乡市出台《关于落实金融政策积极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加强重点领域支持等五大方面13条具体措施入手,帮助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

信贷支持方面。对纳入名单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银行机构建立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前不久,长垣市多家卫材企业出现资金紧张,多家金融机构第一时间开展对接。中国银行仅用2天就完成了对3家卫材企业信贷审批的全部流程,并快速投放流动资金贷款1.03亿元。根据《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要确保2020年中小微企业新增额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此外,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为扶持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金融机构不仅打开“绿色通道”,还让利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市金融局负责人介绍,对纳入名单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银行机构要充分运用专项再贷款方式发放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100基点的专项贷款,同时,银行机构要合理降低企业的贷款利率,鼓励续贷、展期利率在原合同约定基础上下浮10以上,确保2020年新乡市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上年同期融资成本,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降低0.5个百分点。

在落实企业转贷、续贷政策方面,银行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暂遇困难企业贷款到期还款困难的,可按规定予以展期或续贷。市应急转贷资金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拓宽资金应用范围,缩短审批办理时间等措施缓解中小微企业转贷困难。

在强化地方金融支持方面,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凡与疫情防控相关行业的融资担保项目,要降低或取消反担保要求,担保费率不超过1。对直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却无还款能力的小微企业,应及时履行代偿义务,并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时限。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要落实差异化信贷管理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争取上级行政策支持,对疫情相关业务以及民营和小微、“三农”等重点领域在内部定价方面进行倾斜支持,适当降低利润考核比重和预期增幅,提高不良容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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